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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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惡人自相矛盾
惡人自相矛盾 - 1

惡人自相矛盾 - 1 喬納森·愛德華滋 (1703-1758)

(寫於1738年12月)

「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 (太 11:16-19) 太 11:16-19。

主題:惡人自相矛盾。

這篇講道的緣由是約翰差遣他的兩個門徒去見基督,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當使者回去後,基督便與眾人談論約翰,所讀的經文是其中的一部分,基督在其中責備猶太人拒絕上帝使者的不合理之處。我們可以在經文中觀察到以下幾點:

一、這裡提到的被拒絕的上帝使者, 施洗約翰和基督。前者在上下文被提及,在某些方面是基督之前所有先知中最偉大的,如你們在第9-11節所見:「你們出去到底是要看甚麼?要看先知嗎?我告訴你們,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這人就是經上所記:『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要預備你的道路。』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在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後者,即基督,是上帝的偉大先知,是先知之首和主,是上帝的獨生子。

二、他們拒絕這些上帝使者的不合理之處, 他們在對這些使者提出的異議中自相矛盾。在此我們可以觀察到:

首先, 他們對這兩位上帝使者的異議性質。他們對他們在飲食方面的生活方式提出異議。

其次, 這兩位上帝使者不同的生活方式。基督來是又吃又喝,但約翰來是不吃不喝, 約翰過著非常粗糙和節儉的生活,如我們所讀的 (太 3:4) 太 3:4:「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他小心翼翼地禁戒他人所允許的自由享用美食和美酒。但基督來是又吃又喝, 自由享用生活的舒適和樂趣,不分種類地食用所有有益健康、舒適和合法的食物或飲料。施洗約翰和基督這種不同的生活方式,與他們所肩負的不同使命相符。約翰的使命是呼召人悔改,喚醒他們對罪惡和苦難的意識,使他們為自己的罪哀傷,並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以便為耶穌基督將要引入的天國的安慰和祝福做好準備。禁戒世俗享樂的生活,與喚醒靈魂、引導其為罪哀傷和謙卑的目的相符,這正是約翰特別要傳講和樹立榜樣的職責。

但約翰如此以喚醒和悔改預備道路之後,基督便來安慰那些如此預備好的人,向謙卑的人傳福音,醫治傷心的人,向被擄的宣告自由,向被囚的宣告釋放,宣告耶和華悅納的禧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為錫安悲哀的人定規,賜華冠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賽 61:1-3) 賽 61:1-3。而自由地吃喝,享受生活的舒適和樂趣,[與] 這樣的使命相符,因此基督在祂公開事奉的初期,接續約翰之後,宣告這就是祂來所要做的。(路 4:16-19) 路 4:16-19:「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他照例進入會堂,站起來要讀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卷遞給他。他打開書卷,找到一處寫著:『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立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宣告主悅納的禧年。』」

第三, 他們的不合理之處在於,儘管這兩人的生活方式在這方面如此不同,他們卻對兩者都提出異議。約翰來是不吃不喝。為此他們反對他,並辱罵他,好像他是一個非常古怪、不正常、精神失常,並受魔鬼影響的人。這種異議似乎表明他們不喜歡這樣的生活方式,好像他們認為一個人不應該如此節制,而應該像其他人一樣自由地吃喝。然而,當基督來並這樣做時,他們也反對,並為此惡毒地責罵他,稱他為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因此,他們無法逃脫他們的責罵。如果一個上帝的人過著試煉和禁慾的生活,他們就以此為極大的羞辱;然而,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們也同樣以此為羞辱。對他們來說,先知吃喝是一種罪,不吃喝也是一種罪。他們如此自相矛盾,以至於先知無法取悅他們。他們譴責他們同時也譴責不做的行為,而且兩者都以極大的惡毒、惡意和輕蔑的責罵來譴責。這清楚地表明,他們對施洗約翰和基督的異議只是虛假的藉口,他們不喜歡他們真正的原因不是他們任何一方在飲食方面的生活方式,而是因為他們憎恨他們的人格和他們所肩負的使命。當人們對他人懷有偏見時,他們會樂於挑剔他們的一切,他們會為他們的美德找出惡名,並會責罵他們身上那些他們會認可和稱讚那些他們喜歡的人的特質。

三、基督將他們自相矛盾之處比作甚麼,即比作孩童在街上或市集上遇到同伴,並試圖在性質不同且相反的遊戲中幫助他們。因為如果他們向他們吹奏歡快愉悅的曲調,那不適合他們。他們拒絕參與,好像他們不喜歡這種歡快,好像哀傷更適合他們。然後,當他們看到他們採取相反的做法時,他們與他們一同哀傷,但他們也不參與,他們不與他們一同悲嘆。因此,他們在任何事情上都無法安慰他們,無論是歡樂還是哀傷。

所以,施洗約翰傳悔改之道,帶著憂傷和哀悼的標誌,穿著簡陋的衣服,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並極度禁慾。但基督來時,卻是又吃又喝,帶著安慰和喜樂的標誌。但兩者都無法取悅他們。從如此解釋的經文,我們將得出以下結論。

教義。 惡人非常自相矛盾。他們在以下方面是如此:

一、他們昏暗的悟性自相矛盾。

二、他們的意志與他們的理性不符。

三、他們的意志與他們自己不符。

四、他們的外表與他們的內心不符。

五、他們的信仰與他們的行為不符。

六、他們的行為與他們的希望不符。

七、他們的行為與其自身不符。

一、他們的悟性自相矛盾。我不是指理性和悟性能力本身自相矛盾。因為上帝賦予人的悟性能力是完全良善和正確的。它包含著上帝的自然形象,是人性的卓越之處。如果理性能力得到適當的運用,它會引導人走向正確。光明從不自相矛盾。但屬血氣之人的悟性被罪惡扭曲和蒙蔽,並在兩個方面自相矛盾:

首先, 他們的實踐判斷與他們自己的理性不符。我所說的實踐判斷,是指他們對事物所作的判斷,這種判斷盛行,以至於決定他們的行動並支配他們的行為。在惡人身上,這在無數事情上與他們自己的理性相悖。因為,在形成他們支配自己的事物判斷時,他們不是向理性求問,而是向他們的傾向求問。他們的私慾在他們對事物所作的判斷中,以及他們支配自己的方式中,比他們的理性佔據更大的主導地位。例如,他們的實踐判斷是,這個轉瞬即逝的世界的事物,這短暫生命的享樂,比永恆世界的事物更重要;然而,如果他們向自己的理性求問,理性會告訴他們相反的。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永恆的事物,那些將永遠持續的事物,比時間的事物重要得多,這是最清楚和明顯的。

所以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以最大的勤奮和熱切利用現時,並為死亡做好準備,這必然是智慧和審慎的一部分。然而他們並不相信,他們的主導觀點是,目前最好忽略宗教事務,再享受一段時間的安逸、懶惰和私慾。

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每個人為了靈魂的益處而捨棄外在的享樂是值得的。但他們的主導觀點或判斷卻是相反的, 這不是最好的,而且享樂和滿足私慾比他們尋求救恩所能獲得的任何益處都更有價值。

年輕人的理性告訴他們,利用青春時光是真正的智慧。理性告訴他們,生命非常不確定。但是當這些人聽到牧師講述永恆事物的無限重要性、生命的不確定性、與上帝同在的更幸福存在狀態中將會發現的平安和安慰時,他們被告知聖潔生活的困難和痛苦相比之下是多麼微不足道,他們的理性認同這一切,但他們的實踐判斷卻是相反的。當一個人最近去世,無論是在極度的恐懼和驚訝中,意識到虛度生命的罪惡感,還是充滿喜樂和安慰,因為過著與上帝同行聖潔的生活,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他們一生勞苦和捨己以預備死亡,並為那時刻奠定堅實的平安和安慰基礎是值得的。然而他們的行為卻恰恰相反。

其次, 他們對事物的某些判斷與其他判斷不一致。例如,在世俗事物中,他們判斷持續時間長的善事優於持續時間短的善事,而長期持續的災難比短期災難更令人恐懼和應避免。他們在這些事情上的主導判斷是如此,但在屬靈事物中卻恰恰相反。

再者,他們認為在符合其罪惡傾向的事物中,某些論證能提供良好而清晰的證據,但在與其傾向相反的事物中,他們卻認為這些論證毫無證據。在世俗事物中,他們認為利用特殊優勢的時機,並警惕可能誘惑他們或危及他們福祉的事物是明智之舉,但在其他事物中,他們卻持相反的看法。在這些以及許多其他可以提及的事物中,他們的判斷自相矛盾。

二、他們的意志與他們的理性不符。這種不一致是前述不一致的結果。因為如果他們的實踐判斷與他們自己的理性相悖,那麼他們的意志與他們的理性相悖也就順理成章了。因為意志總是遵循實踐判斷的指示。

他們的意志在兩個方面與他們的理性相悖。

首先, 他們意願那些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與他們的職責不符的事情。因此,他們自相矛盾,因為他們的意志與他們的良心不符。良心是植入每個人心中的一個原則,對其本性而言,它與理性能力同樣重要,因為它是該能力自然而必然的伴隨物。但惡人的意志與良心相悖,與良心不符。他們選擇那些他們知道是邪惡的,不應該選擇的事情。他們選擇那些他們自己的理性告訴他們是不合理、卑鄙、不配為人,並理應激怒他們的造物主,且與他們被造的目的相悖的事情。

因此,他們內心產生一場戰爭。他們的意志和良心彼此交戰。他們心中沒有真正的平安,因為他們與自己交戰,因此他們就像不能平靜的洶湧大海,除非他們通過一系列可怕地違背自己良心指示的行為,在與自己良心的戰爭中走得太遠,以至於麻痺了良心,使它彷彿死去,這就是某些人的情況。

其次, 他們意願那些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與自己的利益相悖的事情,是的,那些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是通往毀滅和痛苦的道路的事情。就在惡人被誘惑犯罪的同時,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這會使他們暴露在上帝永恆的忿怒之下,因此這樣做是極其愚蠢的,然而他們還是會去做。或者當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他們所走的道路通向毀滅,並向他們表明這是最大的愚蠢時,他們仍然會繼續走下去,冒著永遠毀滅的風險。

他們如此自相矛盾,以至於他們所做和所允許的,是他們希望悔改的;他們現在所選擇的,是他們同時期望並希望將來會為此自責極其愚蠢,並確信這是愚蠢的,並為此哀嘆和悲傷。不,如果他們不期望將來會看到自己這樣做是多麼愚蠢,並為此真心哀傷,他們就不會這樣做。

在這方面,他們與自己如此不一致,以至於他們是自己最大的敵人。他們與自己不一致,就像兩個不共戴天的仇敵無法共存或同行一樣。通過選擇那些他們自己的理性告訴他們與自己的利益相悖,並導致自己毀滅的事物,可以說他們恨惡自己的靈魂,並喜愛自己的毀滅。(箴 8:36) 箴 8:36:「得罪我的,害了自己的性命;凡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

三、他們的意志和性情與他們的意志不符。猶太人既不願先知又吃又喝,也不願他不吃不喝。他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沒有什麼能取悅他們。吃喝不能取悅他們;他們將其斥為醉酒和貪食。不吃不喝也同樣不能取悅他們。他們同樣惡毒地斥責,好像這證明一個人精神失常,被魔鬼附身,這正是我們所說的惡人自相矛盾的生動例證。

我將舉幾個惡人這種自相矛盾的例子。

1. 在某些方面,他們中的許多人希望從罪惡歸向神。他們認為他們會願意付出世上幾乎所有的一切來歸信,他們向上帝禱告求歸信,並尋求歸信,為此尋求建議,並為此付出大量的勞力。然而,如果考慮到歸信是什麼,或者歸信的含義, 從他們所有的罪惡轉向神。他們根本不渴望歸信,當歸信擺在他們面前時,他們不願意歸信,當歸信臨到他們時,他們不願意從罪惡中得救,因為他們不願意捨棄他們的罪惡。當他們籠統地思考這件事時,他們希望自己能從罪惡中轉向。但當涉及到具體細節時,他們無法順從,他們太愛他們的罪惡了。當一個特定的私慾來懇求被放縱和滿足時,那麼在這個例子中,他們不希望歸信,他們不願意完全從他們的罪惡中轉向,他們無法忍受完全和永遠地放棄和拒絕它。他們希望歸信,但不是從享受他們的右手和右眼。他們禱告願他們能徹底和得救地歸信,並且似乎希望並為此禱告。然而,當歸信臨到他們時,他們只願意部分歸信。他們無法順從徹底的歸信,因為徹底的歸信是從他們每一個罪惡中轉向。這證明他們願意暫時從他們的罪惡中歸信,但最終捨棄它們是他們心中無法順從的。

2. 有些惡人在某些方面渴望在他們身上產生謙卑的工作,然而卻完全反對謙卑。他們做了許多事,為要使自己謙卑,並禱告願他們能脫離自己的義,然而卻絕不肯放手,而是一直在建立自己的義。

他們在某些方面似乎希望自己能順服上帝在他們定罪中的公義和主權,然而卻完全厭惡承認上帝的公義。他們厭惡這種順服,這從他們表現出與上帝爭鬥的精神中可見一斑。他們不相信上帝是公義和有主權的,那麼他們又怎能真正渴望順服上帝的公義和主權呢?當他們不相信上帝擁有這些屬性,反而認為祂不公義和暴虐時,他們就無法真心熱切地渴望順服上帝為公義和有主權的。

3. 他們在某些方面希望歸向基督,但實際上卻完全不願歸向祂,因此他們的意志在這方面也自相矛盾。他們禱告願能歸向基督,他們隨時準備說,他們願為基督的利益付出全世界;然而他們卻不願擁有祂的利益,因為這正是擺在他們面前的,也是基督不斷邀請和敦促他們接受的,但他們卻拒絕了。的確,他們喜歡基督的某些方面,他們喜歡從地獄的痛苦中得救,他們喜歡從永恆的痛苦中獲得安全,他們聽說這可以在祂裡面找到。但祂身上還有其他他們不喜歡的東西,祂的聖潔,祂從罪惡中拯救,祂的王權,因此他們不願接受祂本來的樣子。如果他們能擁有基督的一部分而沒有其餘部分,他們會這樣做,但他們不願接受基督的全部。事實上,他們不願歸向基督並衷心接受祂作為從地獄中拯救的救主,因為他們不認為祂有足夠的能力拯救。此外,他們也不相信自己應得此報。沒有什麼能真心願意接受一位救主,祂提供拯救我們脫離不公義和不應得的懲罰。因為真心接受祂作為從懲罰中拯救的救主,就是承認懲罰是公義的。而上帝提供一位救主來拯救我們脫離不應得的懲罰,是對他們的強加。因此,一個人永遠無法真心誠意地接受這樣的提議。就在屬血氣之人似乎希望、禱告並努力歸向基督的同時,他們心中卻是祂的死敵。而對於一個同時是我們死敵的人,不可能有真誠的意願去接受他。

4. 屬血氣的人在某些方面渴望上天堂,然而卻厭惡天堂。他們對將來如何上天堂充滿了計劃,然而卻對天堂真正包含的事物毫無興趣。天堂的職責,完全由聖潔的行為和聖潔的默想,聖潔的操練和聖潔的讚美組成,是他們毫無渴望和興趣的。對於天堂的幸福,他們毫無興趣,反而厭惡和反感。因為天堂的幸福在於與上帝和基督的聖潔相交,而他們的本性卻與此相反。他們也對天堂的同伴毫無渴望。當觀察到天堂的真實面貌時,他們選擇這個世界而不是天堂。

5. 他們渴望從苦難中得救,然而卻厭惡救恩所包含的事物。就在他們禱告基督來服事他們的時候,他們卻盡其所能地毀滅自己。他們每天都在為自己的毀滅而努力。他們禱告願能從地獄中被拯救出來,然而卻一直在堆積燃料,點燃並煽動火焰。因此,他們的意志與自己不符,因為他們在某些方面選擇和拒絕相同的事物。

其次, 他們不喜歡並拒絕屬靈的事物本來的樣子,然而卻拒絕讓它們以其他方式存在。這正是經文中猶太人的情況,他們不願先知又吃又喝。如果他這樣做,他們就非常輕蔑地看待他。然而他們也不願他不吃不喝,因為如果他這樣做,他們就稱他為瘋子,被魔鬼附身,這正是我們所說的惡人自相矛盾的生動例證。

我將舉幾個惡人這種自相矛盾的例子。

1. 他們不喜歡上帝本來的樣子,然而如果上帝是另一種樣子,他們也不會喜歡祂。他們不會喜歡祂,如果祂在那些他們最不喜歡祂的事情上與現在不同。

(1.) 他們不喜歡上帝,因為祂是聖潔的上帝。這是惡人對上帝懷有敵意的主要基礎。祂完美的純潔和聖潔使他們成為祂的敵人,因為從祂本性的這種完美中,祂必然恨惡罪惡,因此恨惡他們所愛的罪惡,而且祂不願也不能容忍他們有任何罪惡。他們是這樣一位聖潔上帝的死敵。然而,如果他們認為祂是不聖潔的存在,或者如果他們認為祂在完美的聖潔上有任何欠缺,他們也不會喜歡祂,因為那樣祂就不可靠了。如果祂不聖潔,他們知道如果祂應許他們任何事,他們就無法確定地依賴它,因為不聖潔的存在容易違背諾言。如果祂不聖潔,他們就無法依賴祂的信實,因此他們絕不願將自己交託給祂作為他們的上帝,因為他們不知道祂會如何處置他們,會對他們做什麼。即使祂以盟約約束自己,他們也無法依賴它;因此他們絕不接受這樣一位上帝作為他們的上帝,來統治他們,並處置他們。

(2.) 他們不喜歡上帝,因為祂是公義的上帝。這確實是祂聖潔的一個分支,因為祂嚴格而完全公義,祂傾向於對一切不義執行公義的懲罰。因此,他們極其恨惡祂,因為他們是那些犯了不義,並使自己暴露在公義懲罰之下的人。然而,如果上帝是不公義的上帝,他們也不會喜歡祂。如果祂是不公義的存在,那將是他們拒絕接受祂為他們的上帝的一個不可逾越的障礙,因為那時他們會心想:「我怎麼知道祂會如何不公義地對待我呢?」而惡人,無論他們多麼不公義,從不喜歡針對他們自己的不公義。他們絕不會被說服接受這樣一位上帝作為他們的主和君王,因為那時他們會期望被祂冤枉和虐待。他們會害怕將自己交託給一位擁有無限權能,可以隨心所欲地對待他們,卻沒有聖潔或公義原則來阻止祂以最不公義和虐待的方式對待他們的上帝。

儘管他們因上帝的公義而與祂為敵,然而每當他們認為上帝不公義時,他們就會為此與祂爭吵。屬血氣的人多麼頻繁地,當上帝的護理方式有任何他們無法理解其公義之處時,他們的心就會充滿敵意,充滿褻瀆、惡毒的思想,即使他們沒有在外表上表現出煩躁、不滿的行為和抱怨的言語?

(3.) 他們不喜歡上帝,因為祂是全能的上帝,能隨時毀滅他們。然而,如果祂是軟弱無力、能力微薄的存在,他們也不會喜歡祂。他們會因此拒絕與祂親近,將祂視為他們的上帝,因為他們希望有一位能為他們做大事的上帝。他們希望為他們做許多事,他們希望有一位能做這些事的上帝。

(4.) 他們不喜歡上帝,因為祂是全知的上帝,因為祂能看見他們所有的邪惡。然而,如果祂不知道萬事,他們也不會喜歡祂,因為那樣在許多情況下,祂就不會知道他們的情況是什麼,需要什麼,以及什麼對他們最好。祂在處置他們時可能會因錯誤而毀滅他們,祂可能不知道如何將他們從他們所處或可能陷入的困境中解救出來。

(5.) 屬血氣的人常常不喜歡上帝在對他人施展其無限主權的憐憫時所行的。他們對上帝如此恩待他人感到極度不悅。他們非常不喜歡上帝將重生的恩典、赦罪的憐憫和永生的權利賜予他人。當他們聽到這些人歸信的消息時,會感到不快,而且當那些似乎蒙受如此憐憫的人非常不配,曾是極大的罪人時,他們會更加挑剔。他們會想起這些人所犯的罪,並列舉所有能想到的邪惡事例,以至於對這些人所施展的憐憫越發令人不悅,因為它顯得如此浩大,竟賜予如此不配之人,就像那個長子一樣(路 15:30),路 15: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然而,如果上帝不是無限慈悲的,他們也不會喜歡祂,因為那樣他們自己獲得憐憫的希望就會更小。他們因為上帝在對他人施展恩典時顯得如此慈悲而憤怒。但他們卻又希望上帝是慈悲的,同時又害怕祂不夠慈悲,不願赦免他們的罪,並賜福給他們。因此,屬血氣的人既不喜歡上帝本來的樣子,也不會喜歡祂如果有所不同。

2. 他們不喜歡聖潔的人,也不喜歡邪惡的人。他們不喜歡聖潔的人,因為他們知道這些人不認可他們自己所愛的事物,而且敬虔人的生活是對他們自己內心和生活邪惡的譴責。因此,女人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存在敵意。(創 3:15)創 3: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但是,雖然他們不喜歡敬虔的人,他們也不喜歡不敬虔的人。他們比敬虔的人更樂於指責他人的惡行和邪惡,並惡毒地批評他人的驕傲、貪婪和懶惰。沒有人比那些自己邪惡的人更善於挑剔他人的邪惡,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他人的私慾與他們的私慾相衝突。因此,一個人的驕傲會與另一個人的驕傲相衝突,因為驕傲的本質是渴望在晉升中獨佔鰲頭,使擁有驕傲的人自以為是上帝,將所有權力和榮譽據為己有。但一個人的這種目標會與另一個人的這種目標相衝突。因此,沒有人比那些自己非常驕傲的人更不能容忍他人的驕傲,而且驕傲自大的人之間從未有過如此多的爭鬥和敵意。驕傲的人喜歡別人謙卑地走在他們面前,沒有什麼比別人驕傲自大更讓他們憤怒的了。基於同樣的原因,貪婪的人不喜歡貪婪的人,因為這種私慾與另一個人的相同私慾相衝突。每個貪婪的人都力圖將一切據為己有,盡可能地從鄰舍那裡獲取和保留一切。同樣,嫉妒、惡意和報復的私慾,在嫉妒和惡意的人眼中是可恨的;因為沒有人比那些擁有最多這些特質的人更容易受到惡意、嫉妒和報復的傷害。因此,地上邪惡的世界,因上帝教會的聖潔而與之為敵,卻彼此不和。儘管他們都同樣受邪惡的權勢所轄制,但這個充滿邪惡之人的世界卻充滿了爭鬥和紛爭,永無止境的爭吵、敵意和混亂!(羅 1:29-32)羅 1:29-32:「裝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惡毒;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憎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同樣(多 3:3)多 3: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因此,地獄裡的魔鬼和惡人,雖然因天堂裡天使和聖徒的聖潔而憎恨他們,卻彼此沒有愛。儘管他們都完全邪惡,但他們卻以不可化解的仇恨彼此憎恨,並不斷地彼此折磨和痛苦,以至於地獄是一個充滿完全惡意和爭鬥的世界。

3. 他們拒絕接受天堂本來的樣子。然而,如果天堂有所不同,他們也不會喜歡。如前所述,他們對天堂聖潔的享受和工作沒有興趣。他們不喜歡天堂的聖潔,但如果天堂不聖潔,他們也不會喜歡。因為那樣他們在天堂就會遇到與這個世界相同的麻煩和煩惱。如果天堂在聖潔方面與這個世界沒有區別,它就會像這個世界一樣充滿驕傲、惡意、嫉妒、報復、爭鬥、不公、暴力和殘酷,因此也會像這個世界一樣令人煩惱。惡人與敬虔人一樣容易受到這些事情所帶來的世俗煩惱和困擾,在某些方面甚至更甚,因為他們沒有神聖的支持來對抗這些事情,也沒有更安全的歸宿讓他們的心靈棲息。

第三, 惡人所選擇的事物,其本質上就包含著矛盾。他們想要的事物是不可能實現的,是自相矛盾的。

1. 他們想要一位足夠的救主,卻不要一位聖潔的救主。他們不想要一位聖潔的救主,因為這樣的救主與他們的私慾完全不符。然而,他們卻想要一位足夠的救主,一位足以將他們從地獄中拯救出來的救主,因此,一位足以為他們所有的罪作出適當的代贖,足以完全滿足上帝公義的救主,使他們能夠逃脫那公義的懲罰。但這些事情證明了極大的矛盾,因為一個本身不完全聖潔的救主,如何能為他人的不聖潔作出滿足呢?一個本身因自己的罪而應當承受上帝永恆忿怒的人,如何能藉著他的受苦平息上帝對他人罪惡的忿怒呢?

他們想要一位有價值的救主,這從以下一點可以看出:當他們被喚醒,並在某種程度上意識到自己的罪孽時,他們不敢來到基督面前,因為他們看不到祂有足夠的價值能將他們引薦給上帝。他們害怕祂不夠有價值。然而,他們卻不喜歡基督,因為祂是一位聖潔的救主!這是多麼矛盾啊!祂如何能是一位有價值的救主,卻又不是一位聖潔的救主呢?因此,他們的選擇實際上包含了這種矛盾,即他們想要一位無限有價值的救主,卻沒有價值。

2. 他們渴望從痛苦中得救,卻不願從罪中得救。他們不比別人更喜歡痛苦,並希望從中得救。其中一些人因害怕痛苦而感到困擾。然而,他們卻希望在不與罪分離的情況下得救,這在本質上是不可能的,因為有罪的受造物必然是痛苦的。因為痛苦在於與幸福的源頭分離,以及受造物與至善之間的敵意。但罪在其本質上就意味著這種分離。它是與作為良善源頭的上帝分離,並與祂為敵,因此,如果罪持續存在,必然會招致那位存有對罪人的敵意。罪是痛苦的種子。痛苦是罪的必然果實。這是出於上帝的本性,祂是無限聖潔的,必然憎恨罪,因此必然與那些仍處於罪的污穢和罪咎之下的存有為敵。這也是出於人的本性,以及罪的本性。痛苦是罪的自然果實,就像花蕾和花朵是它們所生長的植物的自然果實一樣,經文也是這樣說的(結 7:9-10)結 7:9-10:「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你;卻要照你的行為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我是擊打你的耶和華。看哪,日子到了,看哪,來了!報應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

屬血氣的人想要脫離地獄,卻不願從罪中得救,這是一個矛盾和不可能的事。因為罪惡若仍掌權,就必然會點燃地獄的火焰,並帶來地獄的折磨。的確,當人還活在肉身中,被世俗的肉體事物所佔據,以取悅肉體慾望,麻痺良心,使靈魂沉睡時,他們或許可以暫時避免地獄的折磨。但當身體解體,所有世俗的事物、消遣和娛樂都終結時,當污穢有罪的靈魂被剝光,赤身裸體地被拋出時,地獄般的恐懼和痛苦將自然而然地在這樣的靈魂中產生。因此,沒有脫離罪惡而得救脫離地獄這回事。

3. 他們渴望幸福卻不要聖潔。惡人與其他人一樣,對幸福有著同樣熱切的渴望。他們不停地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是好的?」然而他們卻是聖潔的敵人。在這裡,他們也自相矛盾,因為沒有聖潔就沒有幸福。受造物的幸福在於聖潔。假設一個受造物在沒有聖潔的情況下也能幸福,這就像一個人身患重病卻能享受健康的所有力量、安逸、活力和其他舒適一樣矛盾;或者像一首音調不協調、不和諧的曲子卻能和諧一樣矛盾。所以,他們既想幸福,卻又不想幸福。他們所選擇的事物包含著巨大的矛盾,就像他們選擇由黑暗的漆黑組成的光或亮度一樣。

第四, 在與他們最密切相關的事情上,他們既不選擇也不拒絕。宗教事務是與他們關係最重大的事情。他們是否會認真投入宗教事務,是否會獲得天堂,或者滿足於今生的份,對他們來說都不是無關緊要的。然而,許多屬血氣的人似乎終其一生都在這些事情上猶豫不決。他們總是茫然失措,總是在兩種意見之間徘徊,這正是以利亞所責備的(王上 18:21)王上 18:21:「以利亞前來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上帝,就跟從耶和華;若巴力是上帝,就跟從巴力。眾民一言不答。」他們無話可答,這不足為奇,因為他們的不合理和矛盾顯而易見。許多人從小就聽聞這些主題,卻從未在自己心中得出一個徹底的結論,究竟是繼續走地獄之路,還是採取必要的行動來逃避地獄。他們既不決定放棄所有的罪,也不決定保留它們。他們既不決定聽從所給予的警告和勸告,也不完全拒絕它們。生命和死亡擺在他們面前,二者擇一,但他們從未決定要選擇哪一個。

第五, 在追求他們所渴望的目標時,他們的私慾彼此矛盾。前面已經指出,一個惡人的私慾會與另一個惡人的私慾相衝突。但不僅如此,同一個人的某些私慾也會與他的其他私慾不一致。惡人的貪婪常常與他們的驕傲相衝突。他們的驕傲促使他們做許多事情,而他們的貪婪卻禁止他們去做。在房屋、服裝和生活方式上炫耀,會讓人的驕傲感到滿足,但他們的貪婪卻不願為此付出代價。同樣,他們的貪婪也常常阻礙他們的肉慾。他們的肉慾傾向於滿足他們的食慾,但他們的貪婪卻不允許。

有時候,人的懶惰和怠惰會與他們的其它私慾,如驕傲、貪婪和肉慾相衝突。這些私慾將他們引向一個方向,以獲取大量的世俗之物,以滿足和縱容它們。但他們的懶惰卻將他們引向另一個方向,或者說,束縛住他們的手,使他們無法獲得這些東西。

四、惡人的外表與內心不符。他們常常表現出與內在真實情況極其不同甚至相反的樣子。他們披著羊皮,卻有狼的本性(太 7:15)。他們就像粉飾的墳墓,外面看來美麗,裡面卻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污穢。他們表現得好像相信福音的真理,相信上帝是無限偉大和無限卓越的存在。他們表現出對上帝極大的尊敬,表現出敬畏和愛,而實際上他們心中並沒有這些,反而是相反的。他們外表的表現與內心相悖,這體現在他們的言語或行為上。

他們在言語上的表現與他們的內心不符。他們許多人聲稱相信上帝是無限卓越的存在,而實際上他們認為他們最卑微的肉體享受都比祂更卓越。他們聲稱相信有另一個世界,有天堂和地獄,而實際上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些。他們聲稱相信基督是唯一的救主,除了祂之外,他們無法得救。然而他們心中卻一直相信還有其他的救主,特別是他們可以憑藉自己的力量和義行成為自己的救主。

他們在宣稱蒙上帝恩寵、愛祂、願意順服祂、渴望榮耀祂方面,表現出可憎的虛偽。他們心中絲毫沒有這些,而是在他們所做的一切事上,完全受卑劣肉體原則的影響,只為自私的目的,為滿足自己的私慾。

那些來到耶利米面前,請他求問耶和華的猶太人也是如此虛偽(耶 42:20)耶 42:20:「因為你們心裡詭詐,當你們差我到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那裡,說: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照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說的一切,你都告訴我們,我們就遵行。你們卻是心裡詭詐。」我們在經文中讀到的那些猶太人也是如此虛偽。他們假裝是貪食和醉酒的敵人,不喜歡與罪人為伍。因此,他們在反對基督時,假裝對邪惡充滿熱情;而實際上,他們是被對邪惡的愛所驅使,並因基督的聖潔而與祂為敵。同樣,他們假裝在反對施洗約翰時,是受對魔鬼的敵意所影響,他們聲稱約翰被鬼附;而實際上,這不是對魔鬼的敵意,而是對上帝的敵意。許多人在他們所做的事情中假裝對上帝有很大的愛,而實際上歸根結底只是對世界的愛。(結 33:31)結 33:31:「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百姓來到,坐在你面前,如同我的百姓,也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口中說愛,心卻隨從他們的貪婪。」

他們在禱告中的表現與他們的內心完全不符。他們在履行這項職責時接近上帝,本身就帶有宗教的外表,卻沒有實質。他們在禱告中所說的話都是虛偽的假裝。他們聲稱尊敬、敬畏、信靠、謙卑、自覺不配、向上帝悔改、信靠基督為中保、願意離棄他們祈求脫離的罪,並感謝上帝的憐憫。他們以這種方式類似於(賽 29:13)賽 29:13 中所說的猶太人:「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以及(詩 78:36-37)詩 78:36-37:「他們卻用口奉承他,用舌頭向他說謊。他們的心向他不忠,也不堅定他的約。」他們許多人在與鄰舍交談時,在言語上表現出與內心完全不符的樣子。他們熱衷於宗教對話,以熱情的姿態講述自己的經歷,只是為了被人看見,他們的上帝是他們自己,是他們自己的榮譽,是人的尊重。他們在一切事上所愛和所尊榮的都是他們自己,而不是上帝。

他們在外部行為上常常表現出與內心不符的樣子。許多人心中絲毫沒有對上帝的愛,甚至與祂完全為敵,卻在許多行為上表現出對祂極大的尊敬。他們可能擺出一副虔誠聖潔的面孔,在守安息日和參加宗教職責和敬拜儀式上顯得虔誠,在某些事情上可能非常嚴格,並且似乎一切都出於對上帝的聖潔尊敬。古時的以色列人就是如此。(賽 58:1-3)賽 58:1-3:「你要大聲喊叫,不可止息;揚起聲來,好像吹號,將我的過犯告訴我的百姓,將他們的罪惡告訴雅各家。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義的國民,不離棄他們上帝的典章;他們向我求問公義的判斷,喜悅親近上帝。他們說: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自己的喜悅,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

古時的法利賽人也是如此。他們在行為上表現出對上帝極大的愛和聖潔的敬意。他們勤於履行宗教職責,每週禁食兩次,在許多事情上都非常嚴格。他們在許多道德律的職責上也是如此,他們不是勒索者,也不是不義者,也不是姦淫者。他們在禮儀律的職責上極其嚴謹。他們將所有財產的十分之一奉獻出來,在繳納什一奉獻上如此嚴格,以至於他們將花園裡所有的香草,如薄荷、茴香等,都繳納了什一奉獻,並擺出一副極其虔誠的面孔,穿著義袍,以示極大的謙卑。然而他們心中卻沒有對上帝的愛,而是一群毒蛇,是上帝和基督最苦毒的敵人,也是義人的殘酷迫害者。

五、惡人的行為常常與他們的信仰宣言極不一致。

無論我們看他們與在福音之光下長大的人所作的共同信仰宣言,還是看他們中某些人所作的特殊而超凡的信仰宣言,都是如此。

首先, 如果我們看他們與在福音之光下長大的人所作的共同信仰宣言。這些人普遍宣稱有一位上帝,一位無限偉大和聖潔的上帝,祂憎恨罪惡,祂無所不在,祂總是看見他們,祂的眼睛不斷地注視著他們,祂看見他們在暗中所做的事,也看見公開所做的事。一位上帝,祂不僅知道他們所有的言語和行為,也看見他們所有的思想,祂能隨心所欲地對待他們,並能隨祂的意願拯救或毀滅他們。

然而,他們大多數人的行為如何與他們的信仰宣言相符呢?當他們公然違背上帝的命令,當他們生活得好像沒有上帝掌管世界,好像祂不是一位聖潔的上帝,而是與他們自己完全一樣,同樣喜歡罪惡的方式,或者好像他們認為祂是一個軟弱的存在,不能對他們造成多大的傷害,或者好像他們認為他們比祂更強大,將來能夠與祂抗衡呢?(林前 10:22)林前 10:22:「我們惹動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強嗎?」

許多在福音之光下長大的人在暗中所犯的罪惡,許多年輕人所犯的那些可憎的秘密行為,如何與他們宣稱上帝無所不在相符呢?這些事情他們不敢公開做,是害怕人的懲罰,或是害怕在人面前蒙羞受辱。然而他們卻大膽地做這些事,並在上帝的眼中繼續生活,他們聲稱自己的幸福無限地依賴於上帝的恩寵,遠勝於人的尊重。

他們聲稱相信有另一個世界,有將來的審判,並且他們在不久的將來必須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向祂交帳。那時,黑暗中隱藏的事將被揭露,心中的意念也將顯明。那時,上帝將嚴格追究他們如何利用時間和所有才能,並且人所說的每一句閒話,在審判之日都必須交帳。那時,每個人都將由大審判官的判決,根據身體所行的事,永遠且不可改變地確定其狀態,行善的人將被邀請進入天堂,在那裡他們將永遠享受無法言喻的榮譽、榮耀和快樂,而作惡的人將被判決並送入地獄,進入永火,與魔鬼及其使者同在,在那裡他們將忍受無法言喻的折磨,如同在火爐中,沒有盡頭,也沒有希望,並且他們將晝夜不得安息;他們的靈魂將在身體一死之後,在很短的時間內被固定在這些狀態中的一個。

現在,他們的行為如何與這樣的信仰宣言相符呢?他們過著懶散、漫不經心的生活,很少為自己的靈魂的益處而煩惱,他們的心和追求都追逐世俗的虛榮,就好像他們從未期望有這個世界之外的任何世界一樣,他們繼續犯罪,違背最明確的命令、最響亮的警告、最充分的光照和自己良心的定罪。這如何與他們相信自己不久將被召喚向上帝交帳的信仰宣言相符呢?任何僅憑他們的行為來判斷的旁觀者,會絲毫想像這些人期望在幾年內,如果他們不取悅和事奉一位無限聖潔的上帝,就會在永火中燃燒,如果他們這樣做了,就會被接到一個永恆的蒙福樂園嗎?他能被說服相信這些人內心正如他們所宣稱的那樣,是溫柔、聖潔、謙卑的上帝羔羊的追隨者,是為敵人捨命的那一位的追隨者嗎?

第二, 如果我們看他們中某些人所作的特殊而超凡的信仰宣言,即他們心中蒙受上帝恩典影響的經歷,他們的行為與他們的信仰宣言極不一致。人可以宣稱有這樣的經歷,卻仍然是屬肉體和邪惡的人。加拉太人中有些人就是如此,使徒擔心他為他們所付出的勞苦是徒然的。他們宣稱在宗教中,並在福音真理中經歷了極大的甘甜和福樂。(加 4:11)加 4:11;(加 4:15)加 4:15:「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白費了工夫。你們從前所說的福氣在哪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在他們最初看似歸信的時候,他們似乎因著新的亮光而極度興奮,充滿喜樂和安慰,充滿情感。但從使徒的這番詰問可以看出,他們後來的生活與他們的信仰宣言並不相符。有些惡人可能會宣稱他們已經看見自己的徹底無能和無助,自己的卑劣和邪惡,並且已經自空自卑地來到上帝的腳前,如同可憐、悲慘、貧窮、瞎眼、赤身露體的人。然而,他們的行為和生活與這樣的信仰宣言是多麼不符啊!在這方面,沒有人比他們更自滿。沒有人似乎比他們表現出更多的自給自足精神,或更多地依賴自己的義行,或對自己的良善有更高的自負,或更樂於對他人說:「你站開,不要靠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沒有人在他們的行為和談吐中,比他們更遠離俯伏於塵土,作為心靈貧窮的人。法利賽人就是如此,他們假裝極度自空,對自己評價很低,他們穿著粗糙的衣服,並經常禁食。然而,沒有人比這些人更自義和自足,他們在聖經歷史中被描繪成自義的活生生例子,供後世所有時代借鑒。

所以,他們中有些人可能會說,他們在靈魂中對上帝的榮耀和卓越有了極大的發現,並且他們已經看見上帝比所有世俗事物都更加榮耀。但如果真是這樣,他們為什麼不緊緊跟隨上帝,而不是追逐其他事物呢?如果他們已經知道上帝比世俗事物更為卓越,因為他們已經認識了上帝,那麼他們為什麼在行為上為了世俗事物而拋棄上帝呢?他們為什麼在行為上寧願選擇一點點世俗之物,一點點世俗利益,一點點世俗榮譽,或一點點世俗便利或快樂,而不選擇上帝呢?當然,如果上帝比整個世界更為卓越,正如他們所宣稱他們已經看見的那樣,那麼祂當然比世界的一小部分更有價值。

所以他們可能會說,他們心中對上帝有多麼大的愛,他們在不同時候如何發現自己的心被愛吸引到祂那裡。但如果他們如此愛祂,為什麼不多加留意取悅祂呢?為什麼他們對祂的榮耀和對祂的責任如此漫不經心呢?為什麼他們容許自己做那些他們知道祂憎恨並完全禁止的事情呢?

所以他們可能會宣稱他們已經看見福音的真理,並且他們不僅認為,而且知道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但如果真是這樣,他們為什麼不多加留意呢?為什麼他們的生活不僅好像不確定,而且好像確定是相反的呢?如果他們知道聖經中的那些命令是上帝的命令,那麼它們就值得最大的重視。如果他們知道其中所載的那些應許和威脅是上帝的應許和威脅,那麼它們當然應該對我們有很大的份量。為什麼它們對他們來說似乎份量如此之輕呢?

他們可能會講述上帝如何向他們的靈魂顯明祂的愛,如何賜下祂的靈與他們的靈同證他們是上帝的兒女,以及他們與上帝有何等多的交通。但是,如果上帝為他們做了如此偉大的事,他們被允許享有超越他人的、無法言喻的特權,那麼他們當然應該比其他人做得更多。他們不應該在性情和行為上顯得比那些沒有如此聲稱的人更屬肉體、更粗心、更不合乎基督徒的樣式。因此,惡人的行為常常與他們的宣稱不符,正如(提多書 1:16)所說:「他們聲稱認識上帝,卻在行為上否認祂;他們是可憎惡的,是不順從的,在各樣善事上都是無用的。」

六、他們的行為與他們對永生的盼望不符。一般而言,生活在基督教國家的人都希望上天堂,在那裡與上帝、基督、聖潔的聖徒和天使一同享有永恆的榮耀,儘管其中一些人的盼望比其他人更為堅定。他們中的一些人認為上帝已經藉著堅定的應許將這榮耀賜給了他們,他們視天堂為自己的家園,他們認為自己屬於那個世界,並且在那裡為他們保留了一份產業。

然而,惡人的行為與這樣的盼望極不相符,這讓他們希望在天堂與之共度永恆的上帝和榮耀的救贖主極為不悅。儘管他們生活邪惡,卻希望在不久之後能與一位無限聖潔的上帝同在,被祂以完全的認可和喜悅接納,親近祂,並居住在祂愛的殿宇中。他們希望進入那至聖所,就是聖徒的先鋒基督已經進入的至聖所,並在那裡居住,在那裡作上帝殿中的柱子,永不再出去。是的,他們希望在那裡坐在天上的至聖所中,被允許享有比舊約時代地上的至聖所中的大祭司更大的特權,那些大祭司每年只被允許進入至聖所一次。舊約時代被允許享有這特權的大祭司被期望擁有何等的聖潔!那麼,那些希望被允許享有如此更大特權的人,又該被期望擁有何等的聖潔呢!他們邪惡的生活與天堂的狀態極不相稱。那些在天堂的人都是完全聖潔的,如果他們要上天堂,他們也必須變得如此。他們將完全憎恨一切邪惡,並完全喜愛與之相反的事物。因此,希望在這樣的天堂度過永恆,與他們像豬一樣在罪惡的污穢和泥濘中打滾,並像蛆蟲愉快地啃食腐爛的屍體一樣,貪婪而愉快地沉溺於他們情慾的可憎對象,是何等的不協調!

他們邪惡的生活與天堂的同伴極不相稱,如果他們能到達那裡,他們必須與聖潔的天使和聖徒共度永恆。(希伯來書 12:22-23)「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在天上登記的眾長子之教會,有審判眾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一個屬肉體、屬世、縱慾、不潔的生活,與希望永遠成為這樣一個聚會中的一員,是何等的不協調!

他們邪惡的生活與天堂的永恆事務極不相符,天堂的事務包括將他們的才能完全用於聖潔的對象,運用他們的悟性來觀看和默想上帝的聖潔完美和祂奇妙的作為,運用他們的意志和情感來愛上帝,並在祂裡面尋得喜樂,以及他們整個靈魂來讚美和事奉祂。(啟示錄 22:3-4)「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上帝和羔羊的寶座;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也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一個在今世為情慾和魔鬼服務的生活,與希望以如此聖潔的方式度過永恆,是何等的不一致!

他們邪惡的生活不適合天堂的喜樂和娛樂,天堂的喜樂和娛樂在於以上帝為樂,愛祂,並與祂有聖潔的交通。將所有的喜樂和幸福都放在積聚世俗財富,滿足肉體慾望和感官需求,以及那些與牲畜和豬共通的快樂上,與希望在永恆中享受如此的幸福,是何等的不相稱!

惡人希望在那個世界度過他們的永恆,那是一個充滿完美和平與愛的世界,並在那裡永遠居住,那裡沒有爭吵和衝突,只有永遠的完美和諧與愛。然而,他們中的許多人在今世過著惡意和爭鬥的生活,常常陷入這樣或那樣的衝突中,並且心中總是對某些鄰居懷有惡意和仇恨,甚至對那些他們聲稱希望在完美的愛與友誼中度過永恆的人也是如此。如果我們在思想中比較許多人今世實際過的生活,與他們希望在來世過的生活,它們是何等的不協調;這種比較,或者說它們在我們思想中的結合,是何等的不和諧和令人震驚!有多少人現在是酒鬼或不潔的人,或者忽略了私下禱告,並且在上帝面前拋棄了敬畏並抑制了禱告。又有多少人是貪婪和渴望世俗的「地蟲」;有多少驕傲的人以世俗的榮譽為他們的上帝;有多少暴怒的人在仇恨鄰居中度過他們的日子;有多少這樣的人希望在不久之後能與一位無限聖潔的上帝同在,在祂榮耀的同在中,在祂的至聖所中,與耶穌基督同在,在祂愛的懷抱中,並成為聖潔天使和聖徒的聚會中的一員,在完美的純潔、聖潔和愛中,愛慕、默想和讚美上帝的榮耀,並在與上帝的交通中享受無法言喻的福樂!因此,惡人的行為與他們的盼望不符。

七、惡人的行為自相矛盾。

首先, 他們在一個時間的行為與在另一個時間的行為不一致。他們在不同時間的表現並不一致,而是像使徒雅各所比喻的「海裡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以及他所稱的「心懷二意的人」。他們在一個時間對宗教事務持一種看法;在另一個時間又持另一種看法;因此他們的心意彼此相悖。假冒為善的信徒就是如此。他們在上帝的恩典之約中,以及在宗教實踐中並不堅定。有時他們可能看起來對宗教事務非常感動,並且在靈裡非常投入,好像他們甚至願意為上帝和基督的緣故挖出自己的眼睛,可能充滿了宗教性的談話,並且在宗教行為上顯得積極。但是,如果我們觀察他們,他們所有的良善都像早晨的雲霧,他們所有的宗教性都消失了,他們顯得像以前一樣屬肉體、麻木不仁、不敬虔。他們所有的宗教情感都消失了,他們的宗教實踐也消失了,「他們所遭遇的,正如真諺語所說:狗轉過來吃牠所吐的;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打滾。」

那些聽上帝話語的人也是如此,他們立刻歡喜地接受,但在試探的時候就跌倒了。基督的許多追隨者也是如此。他們跟隨祂一段時間,然後就離開了祂。

有些人似乎相信基督並跟隨祂一段時間。但基督並沒有將自己交託給他們,祂知道他們心意不穩定,不會始終如一。他們中的一些人曾一度被祂的講道和祂所行的神蹟深深感動,聖經說他們榮耀了上帝,因為祂賜給人這樣的權柄,並說:「從來沒有人像祂這樣說話。」(約 7:46)。而且,似乎有些同樣的猶太人,當基督進入耶路撒冷時,他們的情感如此高漲,他們喊著:「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但不久之後,他們卻喊著:「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有許多信徒像那些人,也像以色列人,他們歌頌上帝的讚美,卻很快忘記了祂的作為,不等待祂的旨意,他們「轉身,像他們的祖宗一樣不忠實。他們偏離,像一張欺詐的弓。」也就是說,一張射不中它似乎指向的目標的弓。箭似乎指向正確,好像會射中目標,但弓卻意外地偏向了另一個方向。

有許多門徒像猶大,他一時是門徒,一時卻是叛徒。通常情況是,當假冒為善的信徒受到世俗任何顯著誘惑的考驗,或者在履行職責的道路上遇到特殊困難時,他們在這些時候的行為與他們在其他時候的行為完全不一致。當情況順利,道路平坦,並且宗教的外在實踐似乎與他們的世俗利益一致時,他們非常虔誠。但當情況改變,他們不能在不看到自己利益受損的情況下保持虔誠時,他們就顯得完全是另一種人。

因此,他們在一個時間的行為與在另一個時間的行為不一致。

惡人與自己不一致 - 2

惡人與自己不一致 - 2 喬納森·愛德華滋 (1703-1758)

(寫於1738年12月)

第二, 你們由此可以確信自己的悲慘。一個人若處於這種狀態,就不可能幸福,也必然悲慘。這表明一個人已經毀滅。他的本性被如此侵犯,顯然已陷入毀滅的境地。當存在這種自我不一致和自我對立時,一個人就與自己交戰,因此必然悲慘。一個人與鄰舍不和,與周圍的人爭鬥,這是一種災難。但對他而言,與自己交戰,讓他的判斷與判斷交戰,他的意志與理性和良心交戰,他的意志與自己交戰,一個私慾阻礙另一個私慾,他的外在人與內在人交戰,他的口與心相悖,他的行為與他的信仰相悖,並與自己相悖,這無疑是更大的災難。只要他內在的事物如此,這樣的人就不可能享受任何幸福。無論你在此做什麼,都無法使他幸福。如果你把他帶到宮殿裡,讓他坐在寶座上,給他穿上王子的袍服,在他頭上戴上金冠,在他面前擺上最豐盛的佳餚,隨你怎麼餵養他、宴請他,那個與自己如此不和的人,仍然是個悲慘的傢伙。儘管他可能麻木不仁,但他不可能享受任何真正的平安或安息。他內在的一切都如此混亂和騷動,他內在有如此多的自我對立,他怎能有平安呢?

這可以使我們確信(賽 57:20-21)賽 57:20-21 的真理,並向我們展示其原因:「惟獨惡人,好像翻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我的上帝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他怎能有平安呢?他與自己為敵,選擇並實踐那些他自己的良心所譴責,他自己的理性告訴他會導致他自己毀滅的事物。他怎能有平安呢?他恨惡自己的靈魂,喜愛自己的死亡,一個私慾把他拉向一個方向,另一個私慾把他拉向相反的方向,以至於在某些方面他既選擇又拒絕同一件事,渴望一件他同時又恨惡和拒絕的事物,如此日復一日地與自己交戰。

第三, 這顯示了你們的無可推諉。由於你們與自己不一致,你們就從自己的口中被定罪,因為你們的行為與自己的良心相悖。你們自己的良心定你們的罪,因為你們的意志和行為與你們自己的理性相悖。你們自己的理性定你們的罪,因為你們的行為與你們的信仰相悖。你們自己的信仰定你們的罪,正如使徒所說,異端分子是自取滅亡的。(多 3:10-11)多 3:10-11:「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敗壞,犯罪,是自取定罪。」 他偏離了自己先前的信仰,與自己不一致。他現在的異端教義與他先前莊嚴的信仰相悖,因此那先前的信仰定他的罪。

想想你們這些在邪惡中與自己不一致的人,在末日,當你們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當上帝要求你們為你們邪惡的生命交賬時,你們將顯得何等無可推諉,你們的口將如何被堵住。當你們被要求解釋為何你們寧願選擇這虛妄世界中短暫而不確定的事物,而不選擇永恆世界中的偉大事物時,當顯明你們的行為直接違背了你們自己理性的明確指示,並且這種選擇與你們在世俗事物上慣常的判斷和選擇不一致時,你們有什麼話可為自己辯護呢?當你們被要求解釋為何你們因上帝、基督和天堂的聖潔而拒絕他們時,當顯明你們不喜歡他們,若他們不是聖潔的,你們就不會接受他們時,你們有什麼話可為自己辯護呢?

那時將顯明你們自願拒絕了基督和祂偉大的救恩,拒絕接受天堂,並且你們因此自取定罪,因為你們同時藉著為這些事禱告,並為獲得這些事做了許多事,證明了這些事的極大必要性。

那時將顯明你們心裡想要不可能的事:一個足夠有價值的救主,卻不是一位聖潔的救主;從苦難中得救,卻不是從罪惡中得救,而罪惡是所有苦難的根源;以及沒有聖潔的幸福。從此將最清楚地顯明,你們實際上完全拒絕接受任何救主或任何救恩,根本不願從苦難中得救,並且拒絕接受任何幸福,因為你們不願接受任何救恩、任何幸福,除非是那些在事物本性上不可能的,那種不存在也無法存在的救恩。那麼,在你們自己的良心和世人面前,你們理應得不到救恩,這將顯得何等公義!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