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講道
在北安普敦第一教區講述
在會眾公開拒絕他們的牧師,並解除
他們與他作為教會牧師的關係之後。
於1750年6月22日;
起因是關於教會正式成員所需資格的意見分歧。
使徒行傳 20:18:「你們自己知道,自從我來到亞細亞的第一天,我與你們在一起時,我的為人如何。」
使徒行傳 20:20:「凡於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也沒有一樣不教導你們的,無論是公開的,或是在各人家裡。」
使徒行傳 20:26-27:「所以我今日向你們作證,我對所有人的血是清白的。因為上帝的全部旨意,我並沒有避諱不傳給你們。」
加拉太書 4:15-16:「你們當時所說的福氣在哪裡呢?我向你們作證,如果可能,你們會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難道我因為告訴你們真理,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前言
讀者中有些人很可能會對我與北安普敦會眾之間的分歧情況感到好奇,這分歧導致了我和他們之間的分離,也因此有了這篇告別講道。——這裡絕沒有足夠的篇幅來全面敘述此事:然而,在此糾正一些對此分歧的嚴重誤解,似乎是恰當且必要的,這些誤解被大量地(恐怕有些人是故意且刻意地)製造出來。例如,有人說我堅持要求人們確信自己處於得救狀態,才能接納他們進入教會;我要求詳細敘述個人內在經歷的方法和順序,以及他歸信的時間和方式,作為他是否適合參與基督徒團契的標準;甚至說我試圖建立一個純潔的教會,並通過聲稱能 infallibly 辨別人的靈魂狀態,來精確而確定地分辨聖徒和假冒為善者;說我在這些事情上與新英格蘭最近出現的那些狂熱分子,即所謂的「分離主義者」(Separatists)同流合污;說我自己也成了一個大分離主義者;說我將判斷聖餐候選人資格的所有權力完全歸於自己,並堅持以我個人的權威行事,接納成員進入教會等等。
針對這些誹謗性的陳述,我目前只向讀者說明一些我呈交給負責我和會眾分離的議會的事項,以便他們能公正而全面地了解我關於爭議事務的原則。——在議會召開很久之前,我的會眾就曾派人去請塞勒姆村的克拉克牧師(Reverend Mr. Clark of Salem Village)撰文反對我的原則。這促使我寫信給克拉克牧師,以便他能真實了解我的原則是什麼。在議會召開期間,為了讓他們了解情況,我在聚會所向他們和教會公開聲明了我的原則,其內容與我寫給克拉克牧師的信函大體相同,措辭也極為相似。之後,我將該信函的摘錄以書面形式呈交給議會,其中包含我提供給克拉克牧師的資訊,完全是信函中的原話,以便議會能從容閱讀和審議,並更確定、更滿意地了解我的原則。我呈交給他們的摘錄內容如下:
「我常被(而且我不知道是否在全國範圍內相當普遍地)描述為對基督徒團契的條件持有新奇且怪異的觀點,並主張引入我自己的特殊方式。——然而,我並未察覺我與瓦茨博士(Dr. Watts)在其著作《基督教會的理性基礎與基督徒團契的條件》(The rational Foundation of a Christian Church, and the Terms of Christian Communion)中所闡述的方案有任何不同;他稱此為所有改革宗教會的普遍觀點和實踐。我發表關於此主題的著作時,尚未見過瓦茨博士的這本書。然而,我認為我所表達的觀點與他所闡述的完全一致,彷彿我是他的學生一般。我也沒有超越多德里奇博士(Dr. Doddridge)在其《宗教的興起與進步》(Rise and Progress of Religion)、《重生講道》(Sermons on Regeneration)以及《新約釋義與註解》(Paraphrase and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中明確表達的觀點。事實上,先生,當我考慮您在寫給龐羅伊少校(Major Pomroy)和比林先生(Mr. Billing)的信中所表達的觀點時,我認為它們與我所堅持的完全一致。您認為聖禮並非使人歸信的聖禮:而是作為恩典之約的印記,它們預設了歸信,尤其是在成年人中;並且,可見的聖徒身份,換言之,對信心和悔改的可靠宣認,對福音之約的莊嚴同意,加上良好的行為和足夠的基督徒知識,是獲得所有神聖聖禮的福音權利;但對於那些領受這些聖禮的人,以及那些宣認同意福音之約的人來說,他們必須在宣認中是真誠的,或者至少應該認為自己是真誠的。——我對本教會既定程序中一直有所顧慮,且我不敢再繼續下去的主要問題是,他們在被接納領受聖餐時,公開同意所宣讀的詞句,卻不聲稱這意味著真心同意福音之約的條件,也不意味著屬於恩典之約的信心或悔改,而這些是恩典之約的主要條件。在使用這些詞句的同時,他們公開宣稱並奉行的一個眾所周知的既定原則是,人們可以使用這些詞句,卻不意味著這些,而是意味著某種性質遠為低下的東西;我認為他們對此沒有清晰明確的概念;但這與他們知道自己不選擇上帝為至高之善,而是愛世界勝過愛祂,並且他們不完全將自己獻給上帝,而是有所保留,簡而言之,與他們知道自己不真心同意福音之約,卻仍然活在愛世界和對上帝與基督的敵意之主宰下,是相符的。因此,他們公開宣認的詞句,根據其公開既定的用法,不再具有任何福音信心和悔改的宣認性質,也不再是任何對恩典之約的適當順從。因為他們的宣認是,這些詞句在被使用時,並不意味著這些。在這些情況下使用的詞句,至少未能構成對這些事情的可靠宣認。——我無法想像某些詞句具有如此的功效,以至於僅僅發出這些聲音,就可以接納人們領受基督徒聖禮,而不考慮這些聲音所聲稱的任何意義。我也不認為基督的任何制度確立了這樣進入基督教會的條件。——我與我的會眾之間的爭議,不涉及所要求的宣認應該多麼詳細或廣泛。我不會選擇在這一點上受限於精確的界限,但與其爭執,我寧願滿足於簡短的詞句,簡要表達真心順從恩典之約所蘊含的核心美德或行為,(通過對個人教義知識的詢問)理解地作出;如果其外在行為與之相符。是的,我認為這樣一個人,莊嚴地作出這樣的宣認,有權被接納為公共慈善的對象,儘管他自己可能因不記得歸信的時間,不了解歸信的方式,或發現仍有許多殘餘的罪等等而對自己的歸信有所顧慮。而且(如果他自己的顧慮不阻礙他領受主的晚餐),我認為牧師或教會無權阻止這樣一位宣認者,即使他說他不認為自己已歸信。因為我稱那宣認敬虔的,是宣認敬虔所包含的偉大之事,而不是宣認他自己對自己良好狀態的看法。
「北安普敦,1750年5月7日。」
議會聽說我曾起草過一些聖約或公開信仰告白的形式,我準備接受這些形式作為教會聖餐候選人的告白,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他們要求我提交這些文件。於是,我向他們提交了四份不同的草稿或形式,這些是我大約一年前起草的,我準備接受其中任何一份,而不是與我的會眾爭執和決裂。——為了滿足讀者的好奇心,這裡插入了其中兩份最短的形式。它們如下:
「我希望我真心發現一顆心,願意完全將自己獻給上帝,按照我受洗時所印證的恩典之約的條款;並在我有生之年,行走在順服上帝所有誡命的道路上,這是恩典之約所要求的。」
另一份:
「我希望我真心發現一顆心,願意順從上帝所有要求我完全將自己獻給祂,並以我的身體和靈魂事奉祂的誡命。因此,我現在承諾在我有生之年,行走在順服上帝所有誡命的道路上。」
我準備接受這類告白,而不是與我的會眾爭執和決裂。這並非說我不認為基督徒通常所作的公開信仰告白應該更為完整和詳細。而且(正如我在給克拉克先生的信中暗示的),我不會選擇受限於任何特定的詞句形式,而是希望有自由改變公開告白的表達方式,以便更精確地符合告白者的情感和經歷,使其能更公正、更自由地表達每個人內心所發現的。——此外,必須指出的是,我一直堅持,作為牧師,在接受告白之前,我有充分的自由向候選人解釋其條款的意義,以及所要告白之事物的本質;並根據我最佳的判斷,詢問他對這些事物的教義理解;並在我認為必要時,告誡此人不要輕率地作出這樣的告白,或主要為了自己或家庭的聲譽,或出於任何世俗目的,並促使他認真自省,省察自己的內心,並向上帝禱告,求上帝省察和光照他,以免他在所作的告白中虛偽和受騙;同時向他指出告白者容易受騙的許多方式。
我也不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牧師詢問並了解候選人能記住的基督徒經歷的細節是不恰當的;因為這可能大大闡明他的告白,並給牧師提供進行適當教導的巨大優勢:儘管對初次歸信上帝的時間和方式的具體了解和記憶,不應作為判斷一個人真誠與否的標準,也不應堅持認為這是他被完全接納進入團契所必需的。這並非說我認為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在一個人被接納進入教會時,公開展示他初次覺醒的具體情況,以及他被定罪、蒙光照和得安慰的方式,是不恰當或無益的;儘管這並非入會的必要條件。我一直聲明反對堅持將「經歷的敘述」(即對聖靈在初次歸信中運作的具體時間和步驟的敘述)作為聖餐的條件:然而,如果「經歷的敘述」是指對真恩典和聖潔的本質行為與習慣所成就的偉大之事物的經歷的宣告: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認為一個人的經歷敘述對於他被接納進入教會的完全團契是必要的。但在無論進行何種詢問,無論提供何種敘述,牧師和教會都不應自詡為人心探測者,而應接受受過良好教導、生活良好之告白者的嚴肅莊重告白,因為他最能判斷自己內心所發現的。這些事情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糾正那些因上述誤解而對我與我的會眾之間爭議狀況產生誤解的讀者。
告別講道
哥林多後書 1:14
正如你們也部分承認我們是你們的喜樂,正如你們在主耶穌的日子也是我們的喜樂一樣。
使徒在這一章的前半部分,闡述了他在事奉過程中遭遇的巨大困境。在經文和前兩節經文中,他闡述了他在困境中得到的安慰和支持。具體有四點:
1. 他已向自己的良心證明自己是無可指摘的(林後 1:12)。「我們所誇的,是我們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上帝的純全和真誠,不是靠著屬肉體的智慧,乃是靠著上帝的恩典,在世為人,向你們更是如此。」
2. 他所提及的另一件安慰之事是,他不僅向自己的良心證明了自己,也向他的聽眾,即他現在寫信的哥林多人證明了自己,並且他們在審判之日也會認可他。
3. 他希望在那偉大的審判之日,看到他在事奉中的勞苦和受苦,在他們的幸福和榮耀中結出蒙福的果實。
4. 他在哥林多人中間的事奉中,已向他的審判者證明了自己,審判者在那日會認可並獎賞他的忠心。
這最後三點在我的經文和前一節經文中都有提及,事實上,所有四點都蘊含在經文中。經文暗示哥林多人已承認他是他們的屬靈父親,是他們中間忠心的人,也是他們在審判之日未來喜樂和榮耀的媒介。經文暗示使徒期望在那時與他們在審判者面前歡樂相會,並歡樂地看到他們的榮耀,作為他勞苦的果實,因此他們將成為他的喜樂。經文也暗示他期望在那時得到偉大審判者的認可,當他和他們在審判者面前相會時,審判者將認可他的忠誠,並且這已成為他們榮耀的媒介,因此審判者將他們賜給他,作為他的喜樂冠冕。但使徒若沒有自己良心的見證支持,就無法期望這些。因此,這些話語以最強烈的方式暗示他已向自己的良心證明自己是無可指摘的。
在這些細節中的每一點,以及經文的每一部分,都蘊含著一件事,我將以此作為我本次講道的主題,即:
教義: 牧師和曾受他們照管的會眾,必須在審判之日於基督的審判台前相會。
牧師和曾受他們照管的會眾,無論他們之間曾有多麼美好的結合,都必須在這個世界上分離。如果他們沒有在此之前分離,他們也必將被死亡分開;而且他們也可能在生命仍在時就分離。我們生活在一個變化的世界,沒有什麼是確定或穩定的,短暫的時間,太陽的幾次運行,就會帶來奇異的事情,令人驚訝的變化,發生在個人、家庭、城鎮和教會,以及國家和民族之中。常常發生的是,那些看似最團結的人,在短時間內卻變得最不團結,距離最遠。因此,牧師和會眾之間,即使曾有最大的相互尊重和最緊密的結合,不僅可能在判斷上產生分歧,情感上疏遠,甚至可能彼此分裂,他們之間的所有關係都可能解除。牧師可能被調到遠方,他們可能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任何瓜葛。但如果真是如此,他們還必須有一次相會,那就是在最後的偉大審判之日。在此,我將闡述:
一、 牧師和曾受他們照管的會眾,在審判之日將以何種方式相會。
二、 為何目的。
三、 上帝為何如此安排,使牧師和他們的會眾在那時以這樣的方式,為這樣的目的相會。
1. 我將在一些細節中闡述,牧師和曾受他們照管的會眾,在審判之日將以何種方式相會。
(1.) 他們在那日相會,不僅僅是像全世界所有人都必須相會那樣。我將從兩方面指出不同之處。
儘管屆時全世界都將在場,所有世代的人類都將聚集在一個巨大的集會中,連同所有天使性的存在,包括蒙揀選的天使和墮落的天使,但我們無需假設每個人都能清晰而具體地認識到整個聚集的群眾中的每一個個體,這群眾無疑將由數百萬、數千萬個體組成。雖然人類的能力屆時可能會比他們目前的狀態大得多,但他們的能力不會是無限的。儘管他們的理解和領悟將大大擴展,但人類不會被神化。屆時,個人很可能會對那個巨大集會的各個部分和成員,以及那個偉大日子的進程,有非常廣闊的視野。然而,根據有限心智的本質,屆時某些人和某些事物,必然會比其他人更受特定個人的注意。這(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將根據他們在當日的事務中與某些人比與其他人有更密切的關係而定。那些在這個世界上,在他們的試驗狀態中,曾有特殊關聯的人,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的事務屆時將被審判和判斷的人,將有特殊理由被特別地置於彼此的視野中。因此,我們可以假設,統治者和臣民,地上的審判官和他們所審判的人,曾有相互交往、交易和爭執的鄰居,一家之主和他們的兒女與僕人,屆時都將相會,並以一種特殊的區別被安置在一起。而牧師和他們的會眾尤其會如此。經文清楚表明,這些人將在彼此的視野中,將清晰地認識彼此,並在那時特別地注意到彼此。
雖然他們屆時將與全世界相會,但他們不會與所有人都有直接和特殊的關聯。是的,屆時聚集在一起的絕大多數人,將是那些他們在試驗狀態中從未有過交往的人,因此他們之間沒有相互的事務需要被審判。但對於牧師和曾受他們照管的會眾來說,他們是那些在最重要的事情上彼此有許多直接關聯的人。因此,他們尤其必須相會,並被帶到審判者面前,因為他們在那個偉大審判之日的目的和事務中,彼此有特殊的關聯。——因此,他們相會的方式,將與人類普遍的相會方式有所不同。
2. 他們在審判之日的相會,將與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彼此的相會大相徑庭。
牧師和他們的會眾,在他們關係存續期間,經常在這個世界上相會。他們習慣於從安息日到安息日,以及在其他時間,為了公開敬拜上帝、施行聖禮和上帝殿中的莊嚴事奉而相會。除了這些聚會,他們還有機會為了決定和管理他們的教會事務、實行教會紀律,以及解決和調整那些關乎公共事奉的純潔和良好秩序的事情而相會。但他們在審判之日的相會,其方式和情況將與他們在現今狀態下彼此的任何聚會和會面都極為不同。我將在幾個具體方面指出其不同之處。
1. 現在他們在一個預備的、可變的狀態中相會,但那時是在一個不變的狀態中。
現在,會眾中的罪人與他們的牧師相會,處於一種他們能夠經歷救贖性改變的狀態,能夠藉著上帝對他們牧師的事奉和勞苦的祝福,從撒旦的權勢轉向上帝;並從罪咎、定罪和忿怒的狀態中被帶出來,進入與上帝和好蒙恩的狀態,享受祂兒女的特權,並獲得他們永恆產業的權利。而聖徒現在與他們的牧師相會,仍有許多殘餘的敗壞,有時處於巨大的屬靈困難和苦難之中:因此,他們仍然是藉著蒙恩之道來改變他們狀態的適當對象,他們有理由希望在參與聖禮中獲得這種改變,而上帝通常樂意使祂的牧師成為實現這些改變的工具。牧師和他們的會眾現在相會,是為了促成這些幸福的改變:這些是他們莊嚴聚會所尋求的巨大益處。但當他們在審判之日相會時,情況將大不相同。他們都將在一個不變的狀態中相會。罪人將處於一個不變的狀態。那些屆時仍處於罪咎和罪的權勢之下,並有上帝的忿怒臨到他們的人,將超越一切補救或改變的可能性,他們將與他們的牧師相會,卻沒有任何解脫或補救的希望,也無法從他們那裡獲得任何益處。至於聖徒,他們將已經完全脫離了所有敗壞、試探和各種災難,永遠脫離了它們的影響;在牧師的事奉下,藉著蒙恩之道,將不再有任何解脫,任何幸福的改變需要完成。屆時將會宣告:「不義的,讓他仍舊不義;污穢的,讓他仍舊污穢;公義的,讓他仍舊公義;聖潔的,讓他仍舊聖潔。」
牧師被設立為引導者和教師,在聖經中被描繪為在教會中設立的光,在現今的狀態中,他們時常與會眾相會,目的是教導和光照他們,糾正他們的錯誤,並在他們偏離左右時,成為他們身後的聲音,說:「這是正路,你們要行在其間」;藉著展示適當的證據來證明和確認真理。他們駁斥錯誤和腐敗的觀點,使犯錯者信服,並堅固疑惑者。但當基督來審判時,每一個錯誤和虛假的觀點都將被揭露。一切欺騙和迷惑都將在那個日子的光照下消失,如同夜晚的黑暗在旭日東升時消失一樣。上帝話語的每一條教義都將完全顯明,無人會不被說服。所有人都將以最大的確定性認識真理,不再有任何錯誤需要糾正。
現在,牧師和他們的會眾可能在某些宗教事務上意見不合,有時可能會面討論他們分歧的事項,並聽取雙方提出的理由;但所有這些都可能對真理的確信無效。他們可能相會又分離,意見仍舊不合,而錯誤的一方可能仍然如此。有時,牧師與會眾在這種意見不合的情況下相會,會伴隨著不幸的辯論和爭議,充滿偏見和缺乏坦誠;這無助於光照和確信,反而會加深和增加黑暗,並確立對真理的對立,以及彼此情感上的疏遠。但當他們在審判之日,在偉大審判者的審判台前相會時,基督的心意和旨意將被顯明,不再有任何辯論或意見分歧。真理的證據將無可爭議地顯明,所有爭議都將最終且永遠地解決。
現在,牧師與他們的會眾相會,是為了光照和喚醒罪人的良心:向他們陳明罪的巨大邪惡和危險,上帝律法的嚴格性,他們內心和行為的邪惡,他們所背負的巨大罪咎,臨到他們的忿怒,以及他們無能、盲目、貧乏、無助和毀滅的境況。但這一切常常是徒勞的。儘管他們的牧師盡其所能,他們仍然麻木不仁,沒有被喚醒,他們的良心也未被說服。但在審判之日的最後一次相會中,情況將不會如此。罪人當他們在偉大審判者面前與他們的牧師相會時,將不會帶著麻木的良心相會。他們屆時將完全確信他們以前從牧師那裡聽到的那些事情的真實性,關於上帝的偉大和可畏的威嚴,祂的聖潔和對罪的憎惡,祂在懲罰罪惡時的可畏公義,祂律法的嚴格性,以及祂威脅的可怕和真實性,以及他們自己無法言喻的罪咎和悲慘。他們將永遠不再對這些事情麻木不仁。良心的眼睛現在將完全被光照,永遠不會再被蒙蔽。良心的口現在將被打開,永遠不會再被關閉。
現在,牧師在公開和私下場合與他們的會眾相會,目的是光照他們關於他們靈魂的狀態;向他們開啟並應用上帝話語的法則,以便他們省察自己的內心,辨明自己的狀態。但現在,牧師對他們會眾的狀態沒有無誤的洞察力;即使是最有技巧的牧師也容易犯錯,而且在這類事情上常常犯錯。會眾也無法確定地知道他們牧師的狀態,或彼此的狀態:常常有些人在他們中間被視為聖徒,甚至可能是傑出的聖徒,卻是徹頭徹尾的偽君子。另一方面,有時那些被批評或難以被接納進入他們團契的人,卻確實是上帝的珍寶。而人們對自己的狀態產生誤解,更是司空見慣。許多為上帝所憎惡,且是祂忿怒之子的人,卻自視甚高,認為自己是祂寶貴的聖徒和親愛的兒女。是的,有理由認為,常常有些對自己安全和幸福狀態最有信心,不僅認為自己是真正的聖徒,而且是會眾中最傑出的聖徒的人,卻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成為上帝鼻中的煙霧。在那些上帝話語被最忠實地傳講的會眾中,儘管牧師在他們最清晰的解釋和最深入地應用上帝話語的教義和法則於聽眾的靈魂時,盡其所能,情況也無疑常常如此。但在審判之日,他們將有另一種相會。那時,每個人的心靈隱秘都將顯明,每個人的狀態都將被完全知曉。林前 4:5:「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判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也要顯明人心的意念。」
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裡得著稱讚。」那時,沒有人會對自己的景況受騙,也不會再有任何疑慮。所有被迷惑的偽君子的自負和虛妄的希望,以及所有真誠基督徒的疑慮和恐懼,都將永遠終止。那時,所有人都將知道彼此靈魂的景況。百姓將知道他們的牧師是否真誠忠實,而牧師也將知道他們每個人的景況,以及上帝的話語和聖禮對誰是生命的香氣以至於生命,對誰是死亡的香氣以至於死亡。
在現今的景況中,當牧師和會眾聚集討論和處理他們的教會事務時,尤其是在爭議的狀態下,他們常常急於判斷和指責彼此的觀點、意圖,以及影響各自的原則和目的,並且在判斷上大錯特錯,在指責上彼此傷害。但在那未來的聚會中,一切都將在真實而完美的光中顯明,每個人所依據的原則和目標都將被確切地知道。所有這類錯誤和所有不義的指責都將終止。
3. 在這個世界上,牧師和他們的會眾常常聚集在一起,聆聽並等候一位看不見的主。但在審判之日,他們將在祂最直接和可見的同在中相遇。
牧師們現在常常與他們的會眾相聚,向他們傳講那永恆、不朽、看不見的君王,使他們確信有一位上帝,並向他們宣告祂是怎樣的存在,使他們確信祂掌管並將審判世界,並且有一個未來賞罰的狀態,並向他們傳講一位在天上、在上帝右邊、在一個看不見的世界裡的基督——那時,他們將在這位偉大的上帝、救主和審判官最直接、可感知的同在中與他們的會眾相遇,祂將以最清晰、可見、公開的方式,帶著極大的榮耀,與祂所有的聖天使,在他們和全世界面前顯現。他們不會相聚來聽說一位不在場的基督、一位看不見的主和未來的審判官;而是要出現在那位審判官面前——一同置身於那位至高無上的主面前——在祂無限的榮耀和可畏的威嚴中,他們在地上相聚時曾如此頻繁地聽說過祂。
4. 在末日,牧師和他們所牧養的會眾的聚會,不會有任何人帶著漫不經心、粗心大意的心。
在這個世界上,他們的聚會常常有許多人帶著這樣的心,他們對那位他們假裝在公開敬拜的莊嚴職責中一致敬拜的祂,幾乎不加理會,對自己的思想或心境幾乎不加注意,不專心於他們所從事的事務,也不考慮他們聚集的目的。但在那偉大的日子,不會有一個漫不經心的人:沒有睡覺,沒有心思從聚會的重大事務上遊蕩,沒有對當日事務的不專心,沒有對他們所處的同在或他們將從基督那裡聽到的那些偉大之事,或他們在試煉狀態中曾藉著他們的牧師從祂那裡聽到的,或他們現在將聽到他們的牧師在審判官面前宣告關於他們的事,不加理會。
在觀察了這些關於在審判日基督審判台前這次未來聚會的方式和情況之後,我現在繼續,
二、觀察他們那時將為何目的而相聚。
1. 在偉大的審判官面前,為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彼此之間的行為,以及他們彼此所處的關係,交帳。
牧師們是基督差遣到他們的會眾那裡去辦理祂的事務的。他們是祂的僕人和使者;當他們完成他們的服事時,他們必須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向祂交帳他們所做的一切,以及他們在執行事工時所受到的接待。因此,我們在路加福音十四章16-21節中看到,當被差遣去邀請客人參加盛大筵席的僕人完成他所指定的服事後,他回到他的主人那裡,向他交帳他所做的一切,以及他所受到的接待。當主人發怒,差遣他的僕人去請其他人時,他又回來向主人交帳他的行為和成功。因此,我們在希伯來書十三章17節中讀到,關於上帝家中的牧師或領袖,「他們為你們的靈魂警醒,好像那將來要交帳的人。」我們從前面提到的路加福音十四章1-35節中看到,牧師不僅要向他們的主人交帳他們自己在履行職責時的行為,還要交帳他們的會眾對他們的接待,以及他們在會眾中遇到的待遇。
忠心的牧師那時將歡喜地交帳那些好好接待他們並善用他們事工的人;這些人將在那日被賜給他們,作為他們歡樂的冠冕。同時,他們也將交帳那些沒有好好接待他們和他們從基督那裡來的訊息的人的惡劣待遇。他們將與這些人相遇,不像他們在這個世界上那樣,勸告和警告他們,而是要作證指控他們,作為他們的審判官和基督的陪審員,來定他們的罪。另一方面,會眾在那日將起來審判那些邪惡和不忠的牧師,他們追求自己的世俗利益多於他們羊群靈魂的益處。
2. 那時,牧師和他們所牧養的會眾將在基督面前相聚,好讓祂在他們之間,就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任何爭議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