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早期宗教作品——《雜記》——聖經註釋——開始講道——決心
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早年和晚年都對職責表現出極大的良心。作為一個孩子,愛與順服的精神始終引導著他;作為一個學生,他展現出所有令自己榮耀、令那些焦慮地關注他進步的人感到鼓舞的特質,這些特質被公正地視為非凡成就的預兆。孩子、青年、成人,所有這些都呈現出同樣卓越的心智,只是進步程度不同,但都同樣預示著相同的普遍優點。
在大學期間,他對分配的職責,特別是心智和物理哲學的學習,投入了最勤奮且成功的關注;然而,他仍然有時間追求更高尚和屬靈的目標。他從幼年起所受的全部教育,父母的教誨,以及他自己的感受,都促使他追求這些目標。「每天閱讀聖經,並在安息日勤奮而專注地結合其他宗教書籍閱讀,在早期的新英格蘭,是每個孩子的習慣性職責;而他父親的家庭,雖然不忽視心智和禮儀的適當培養,卻沒有失去清教徒所特有的嚴謹或良心。他在父親家中找到的書籍,經常到訪家中的牧師們的談話,時代的習俗,以及父母教導和榜樣的更直接影響,自然促使像他這樣的心智,在早期就思考和探究許多神學真理和原則。在進入大學之前,他也曾在他父親的會眾中目睹過幾次廣泛的宗教復興;其中兩次在他自己心中留下了異常深刻而莊嚴的印象。新英格蘭的普通民眾對這些事件的俗稱——『宗教上的關注』和『對宗教的普遍關注』——表明了它們的性質;而那些親身經歷過的人無需被告知,在這些事件的進程中,聖經所教導的、神學家著作所闡釋的偉大宗教真理,成為普遍而強烈關注的對象,並受到密切的實踐研究;也無需被告知,一個民族在這樣一個時期,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所獲得的知識,往往超過之前許多年的累積。鑑於所有這些情況,他如此早地、如此勤奮而成功地投入這兩類閱讀,也就不足為奇了。」
他早期的兩項「決心」與此主題相關,其中他提出「要如此穩定、持續、頻繁地研讀聖經,以致我能發現並清楚地察覺自己在聖經知識上有所增長。」他從未忘記這項決心。1723年6月8日,他也提出,每當他發現自己處於遲鈍、倦怠的狀態時,就閱讀自己的「宗教性質的評論與反思」,以激勵他履行職責。這些「評論與反思」數量非常多。他的《雜記》的第一份手稿是對開本,由四十四張獨立書寫並裝訂在一起的公文紙組成。當他開始這項工作時,顯然沒有預料到它會發展到如此規模,也沒有形成最終的編排計劃。他將第一篇文章標題為「論聖潔」;完成後,並在頁面上劃了一條分隔線,他開始了第二篇「論基督的代求與滿足」。第三篇和第四篇也如此。第五篇他沒有劃分隔線,而是用更大的字體寫著「屬靈的幸福」。之後,每篇新文章的主題都用更大的字體印刷或書寫。他的第一篇文章寫在一張散頁的第二頁上;寫完第二、第三和第四頁後,他又回到第一頁。他開始用字母表a、b、c來編號他的文章,完成後,他開始使用雙字母表aa、bb、cc;當這完成後,他發現他的作品擴大了,於是採用了正規的(民 1:1-54);(民 2:1-34);(民 3:1-51)等,這個計劃,無論是主題還是編號,之後都繼續沿用。
這部作品的開頭是用一種非常小而圓潤的字體書寫的,與他最早的作品的字體幾乎相同。這貫穿了前約150篇文章,之後很快就明顯地變成了更為成形和流暢的字體。這些顯然是在他大學生涯的最後幾年,以及他作為文學士在大學居住的兩年期間寫成的。本版他的著作中將收錄大量這部作品的摘錄,其中許多來自早期的文章。例如《雜項觀察》和《雜項評論》,第二卷第459頁,以及《雜記》,第525頁。在這些作品中,將會發現他許多關於神學主題最具原創性和最深刻的思想和討論。
「他對聖經的規律而勤奮的研讀,使他很早就發現,聖經在他面前展開了一個幾乎無限的探究和研究領域。他發現有些經文翻譯不準確;許多經文非常晦澀難解;許多經文存在明顯的不一致和矛盾;許多經文長期以來被用作教義和原則的證明,而它們與這些教義和原則毫無關聯;他看到,聖經一部分的詞語、短語、情感和敘述,闡明並解釋了另一部分的內容。他認識到,舊約在其語言、歷史、教義和敬拜中,在其對風俗習慣的暗示中,在其預言、預表和意象中,都是新約的引導和解釋;而新約則呈現了它們共同作者的整個計劃和設計的完全實現,揭示了舊約每一部分的真正意圖和含義。他以最高的崇敬看待聖經,似乎在大學期間就決心,他將盡可能地掌握所讀聖經每一部分作者的真實含義。為此,他開始撰寫《聖經註釋》;顯然,他將其作為一項固定規則,即研讀他所讀的每一段經文,只要它對他自己的心智造成絲毫困難,或者他知道被他人視為困難的經文,直到這種困難得到滿意的解決。他將研究結果定期並及時地記錄下來;起初是寫在單獨的四開半頁紙上;但由於他在其他青少年作品中發現了這種方式的不便,他很快就將紙張裝訂成小冊子,最終組成了卷冊。其中約五十篇文章似乎是在他大學期間寫成的;其餘的則是在他準備事奉期間以及他後來的生活中寫成的。他開始時沒有預料到這部作品會發展到如此規模,這一點很明顯,至於他後來是否打算將其出版,作為對聖經中較難和晦澀經文的闡釋,或許無法確定。少數具有歷史或神話性質的文章被標記為引自他人著作,並在本版他的著作中省略。讀者在閱讀這部作品後,將會確信它們是他自己研究的成果;而且他解決困難的方式——不像許多時候那樣,通過掩飾或歪曲困難,而是給予它們充分的力量,並以公正的論證來應對。或許找不到任何如此完全原創的聖經註釋集。從每篇文章前綴的編號中,很容易選出那些是他早期勞動成果的文章。在如此早的生命階段,形成這樣一個研究和解釋聖經困難的計劃,可能在其他任何情況下都未曾有過,這證明了智力和道德成就的成熟,這是罕見的。在這些最有趣和最有能力的探究中,將會發現對耶弗他女兒獻祭的討論(士 11:29-);以及對保羅在羅馬書 8:28 中提出的原則的討論:『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由於這包含在他1747年9月4日寫給吉萊斯皮先生的信中,因此在聖經註釋中省略了。」
愛德華滋所屬的班級於1720年9月完成了正規的大學課程,當時他還不到十七歲。在那個時期,以及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除了拉丁文論文之外,在學士班的公開畢業典禮上唯一的活動是拉丁文的歡迎詞,同時也是告別演說。這項活動被授予愛德華滋,因為他在班級成員中學術排名最高。
他在獲得第一個學位後,在大學住了將近兩年,為事奉工作做準備;之後,經過慣常的考驗,他獲得了講道許可:那時他十九歲。由於新英格蘭一些受託代表紐約長老會的牧師的請求,他於1722年8月初前往紐約市,在那裡講道約八個月,廣受歡迎。在那裡,他在史密斯夫人家中找到了最愉快的住所;他認為史密斯夫人和她的兒子約翰·史密斯先生都是品格非凡、生活純潔的人,並與他們建立了親密的基督徒友誼。在那裡,他也發現該教會中有相當多的人展現出相同的品格;他與他們高度享受了基督徒交往的所有樂趣和益處。他對他們的個人感情變得深厚;他們對他作為一個人、一個傳道人的興趣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熱切地懇求他終生留在他們中間。拒絕他們真誠的邀請令他感到非常痛苦;但由於該會眾規模較小,以及伴隨的一些特殊困難,他認為沒有合理的前景能帶來益處和安慰。在與那些在他熱情好客的屋簷下長期愉快居住的親愛朋友痛苦地告別後,他於4月26日星期五乘水路離開該市,並於5月1日星期三抵達他父親的家。他在那裡度過了夏天,專心學習,在此期間,紐約的會眾再次懇切地請求他回到該市並定居下來;但他之前的看法並未改變;因此,儘管他自己的感情強烈傾向於滿足他們,他卻無法順從他們的願望。在他生命中,可能沒有任何時期比前面提到的時期擁有更高的屬靈沉思和享受的優勢。他以一種愉悅的心境前往紐約。他在那裡找到了一小群基督的羊,他們因意識到自己的軟弱而「同心合意地居住」,並實際感受到他們對上帝的依賴。他身處一個家庭之中,這個家庭的日常影響只會使他得到更新和聖化。他也有很多閒暇時間用於宗教閱讀、默想和禱告。在這些情況下,保惠師的同在似乎是每天的現實;他從那使擁有者能看見上帝的內心純潔中,從那超越一切理解的平安中,以及那外人無法干預的喜樂中,找到了證據。
在他準備事奉、在紐約居住以及隨後在他父親家中居住期間,他形成了一系列決心,共七十條,顯然只為他自己而設,旨在規範他自己的心靈和生活,但由於其基督徒的簡樸和屬靈的心志,也極其有益於他人。其中前三十四條[6]是在1722年12月18日之前寫成的,這是他現存日記的開始時間。其餘許多決心的具體時間和場合,將在那個最有趣的敘述中找到,其中還有許多其他旨在規範他自己情感的規則和決心,或許同樣卓越。應該記住,它們都是在他二十歲之前寫成的。由於他完全厭惡一切矯飾和炫耀;而且這些決心本身顯然不是為除了他自己之外的任何眼睛而設,除了那無所不知的眼睛;因此,它們可以被公正地視為他行為和品格的基礎,是他管理其生活隱秘和公開行為的計劃。因此,它們將深深吸引讀者,不僅因為它們揭示了作者最內在的心靈,而且因為它們也以一種最引人注目和令人信服的方式向良心展示了偉大而卓越的基礎是什麼。
他深知人性的軟弱和脆弱,即使在最真誠的意圖下也是如此,因此他不會輕率地做出任何決心,也不會依賴自己的力量。因此,他一開始就仰望上帝的幫助,因為唯有上帝才能在運用最佳方法和實現最佳目標時賜予成功。他將此置於所有其他重要規則之首,即他完全依賴於神的恩典,同時他仍打算頻繁而認真地重讀這些決心,以便它們成為他生活的習慣性指南。
決心
「我深知若無上帝幫助,我一無所能,故謙卑懇求祂,藉著祂的恩典,使我能遵守這些決心,只要它們合乎祂的旨意,為基督的緣故。
記住每週閱讀這些決心一次。
1. 決心,在我整個生命中,無論是現在,還是無數萬年之後,我都要做我認為最能榮耀上帝,並對我自己的益處、利益和喜悅最有幫助的事;不考慮時間。決心,做我認為是我的職責,並且對全人類的益處和優勢最有幫助的事。決心,無論遇到多少困難,無論多麼巨大,我都要如此行。
3. 決心,如果我跌倒並變得遲鈍,以致忽略遵守這些決心的任何部分,當我恢復清醒時,我會為我所能記住的一切悔改。
4. 決心,無論是靈魂還是身體,無論大小,絕不做任何不傾向於榮耀上帝的事,也不容許它發生,如果我能盡力避免的話。
5. 決心,絕不浪費一刻時間,而是以我所能想到的最有效的方式利用它(歌 6:1-13)。決心,在我活著的時候,要盡我所能地活著。
7. 決心,絕不做任何事,如果那是我生命中最後一小時,我會害怕去做的事。
8. 決心,在所有方面,無論是說話還是做事,都要表現得好像沒有人比我更卑劣,好像我犯了與他人相同的罪,或有與他人相同的軟弱或過失;並且我會讓對他們過失的了解只在我自己心中產生羞恥,並只成為我向上帝承認我自己的罪和苦難的機會。參閱7月30日。
9. 決心,在所有場合,都要多思想我的死亡,以及伴隨死亡的常見情況。
11. 決心,當我想到任何需要解決的神學定理時,如果情況允許,立即盡我所能去解決它。
12. 決心,如果我因驕傲、虛榮或任何類似原因而樂在其中,立即將其拋棄。
16. 決心,絕不說任何人的壞話,以致或多或少損害其名譽,除非是為了某種真正的益處。
18. 決心,在任何時候,都要按照我在最虔誠的狀態下,以及對福音和另一個世界的事物有最清晰概念時,認為最好的方式生活。
19. 決心,絕不做任何事,如果我預期在不到一小時內會聽到最後的號角聲,我會害怕去做的事。
21. 決心,絕不做任何事,如果我在別人身上看到,我會認為是輕視他或對他有任何輕蔑想法的合理理由。
22. 決心,盡我所能,以我所能發揮或促使自己發揮的一切力量、能力、活力、熱情,甚至暴力,為自己在另一個世界獲得盡可能多的幸福。
23. 決心,經常採取一些深思熟慮的行動,這些行動似乎最不可能為榮耀上帝而做,並追溯其最初的意圖、設計和目的;如果我發現它不是為了榮耀上帝,就將其視為違反第四條決心。
24. 決心,每當我做出任何明顯的惡行時,都要追溯其根源,直到找到最初的原因;然後,既要小心努力不再犯,又要盡我所能地與其根源爭戰和禱告。
25. 決心,仔細而持續地檢視我身上那一點點讓我懷疑上帝之愛的原因是什麼;然後,將我所有的力量都指向它。
27. 決心,絕不故意省略任何事,除非省略是為了榮耀上帝;並經常檢視我的省略。
28. 決心,如此穩定、持續、頻繁地研讀聖經,以致我能發現並清楚地察覺自己在聖經知識上有所增長。
29. 決心,絕不將那樣的禱告視為禱告,也不讓那樣的禱告通過,也不將那樣的禱告中的懇求視為懇求,如果我不能指望上帝會應允它;也不將那樣的認罪視為認罪,如果我不能指望上帝會接納它。
30. 決心,每週努力在宗教上達到更高的境界,並比前一週更高地運用恩典。
31. 決心,絕不說任何人的壞話,除非它完全符合最高程度的基督徒榮譽和對人類的愛,符合最低程度的謙卑和對自己過錯和失敗的認識,並符合黃金法則;當我說了任何人的壞話時,經常將其帶到這條決心的檢驗下,並嚴格地檢驗它。
32. 決心,嚴格而堅定地忠於我的職責,以致箴言 20:6 所說的「忠信人誰能遇著呢?」不至於部分應驗在我身上。
33. 決心,在其他方面沒有過度損害的情況下,我將永遠盡我所能地促成、維持和維護和平。1722年12月26日。
35. 決心,每當我如此懷疑自己是否盡了職責,以致我的平靜和安寧因此受到干擾時,我會將其記錄下來,並記錄問題是如何解決的。1722年12月18日。
36. 決心,除非有特別好的理由,否則絕不說任何人的壞話。1722年12月19日。
37. 決心,每晚睡前,檢視自己在哪方面疏忽了——犯了什麼罪——在哪方面否定了自己;每週、每月、每年結束時也如此。1722年12月22日和26日。
38. 決心,在主日絕不說任何嬉戲或引人發笑的話。1722年12月23日安息日晚上。
39. 決心,絕不做任何我如此懷疑其合法性的事,以致我同時打算事後考慮和檢視它是否合法;除非我同樣懷疑省略的合法性。
40. 決心,每晚睡前,檢視自己在飲食方面是否盡可能做到了最好。1723年1月7日。
41. 決心,每天、每週、每月、每年結束時,問自己在哪方面可能做得更好。1723年1月11日。
42. 決心,經常更新我受洗時對上帝的奉獻,我在被接納進入教會團契時莊嚴地更新了它,並在1723年1月12日這一天莊嚴地重新奉獻。
43. 決心,從今以後,直到我死,絕不表現得好像我屬於自己,而是完全屬於上帝;這與1月12日星期六所記載的相符。1723年1月12日。
44. 決心,除了宗教目的,任何其他目的都絕不影響我的任何行動;任何行動,即使在最微小的細節上,都絕不偏離宗教目的所引導的方向。1723年1月12日。
45. 決心,絕不允許任何快樂或悲傷,喜悅或憂愁,或任何情感,或任何程度的情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情況,除非它有助於宗教。1723年1月12日和13日。
46. 決心,絕不對我的父親或母親有絲毫的煩躁或不安。決心,絕不讓它產生任何影響,即使是言語上最輕微的改變,或眼睛的動作;並特別注意對我們家中的任何成員。
47. 決心,盡我所能,否定一切不符合良善、普遍甜美和仁慈、安靜、和平、知足和輕鬆、富有同情心和慷慨、謙卑和溫順、順從和樂於助人、勤奮和努力、慈善和公正、耐心、溫和、寬恕和真誠的性情;並在任何時候,都做這種性情會引導我去做的事;並在每週結束時嚴格檢視我是否如此行。1723年5月5日安息日早上。
48. 決心,持續地,以最精確和勤奮的態度,以及最嚴格的審查,審視我的靈魂狀態,以便我能知道我是否真正與基督有份;這樣當我臨終時,我就不會有任何關於這方面的疏忽需要悔改。1723年5月26日。
50. 決心,我將按照我認為在未來世界中會判斷為最好和最明智的方式行事。1723年7月5日。
51. 決心,在各方面,我將按照我認為如果最終被定罪,我會希望我曾做過的方式行事。1723年7月8日。
52. 我經常聽到老年人說,如果他們能重新活過,他們會如何生活:決心,我將按照我認為如果我活到老年,我會希望我曾做過的方式生活。1723年7月8日。
53. 決心,利用每一個機會,當我處於最佳和最快樂的心境時,將我的靈魂投靠並冒險於主耶穌基督,信靠並信賴祂,並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祂;這樣我就可以確信我的安全,因為我知道我信賴我的救贖主。1723年7月8日。
54. 決心,每當我聽到有人稱讚某人時,如果我認為那在我身上是值得稱讚的,我會努力模仿它。1723年7月8日。
55. 決心,盡我所能,按照我認為如果我已經看見天堂的幸福和地獄的折磨,我會做的方式行事。1723年7月8日。
56. 決心,絕不放棄,也絕不絲毫鬆懈我與我的敗壞的爭戰,無論我多麼不成功。
57. 決心,當我害怕不幸和逆境時,檢視我是否盡了職責,並決心去行,讓結果完全按照護理的安排。我將盡我所能,除了我的職責和我的罪之外,不關心任何事。1723年6月9日和7月13日。
58. 決心,不僅在談話中避免表現出不悅、煩躁和憤怒,還要表現出愛、開朗和仁慈。1723年5月27日和7月13日。
59. 決心,當我最意識到被激怒而產生惡劣脾氣和憤怒時,我會最努力地感受和表現出和善;是的,在這種時候,即使我認為在其他方面會不利,並且在其他時候會是不明智的,我也要表現出和善。5月12日、7月11日和7月13日。
60. 決心,每當我的情緒開始顯得絲毫失序,當我意識到內心絲毫不安,或外在絲毫不規律時,我將嚴格審視自己。1723年7月4日和13日。
61. 決心,我絕不屈服於那種我發現會使我的心靈從完全而堅定地專注於宗教中鬆懈和放鬆的倦怠,無論我有什麼藉口——例如我的倦怠傾向於我去做的事是最好的,等等。1723年5月21日和7月13日。
62. 決心,除了我的職責之外,絕不做任何事,然後,根據弗 6:6-8,甘心樂意地去做,如同是為主做的,而不是為人做的:因為知道各人所行的善事,無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從主那裡得著賞賜。1723年6月25日和7月13日。
63. 假設在任何一個時間點,世界上只有一個真正完全的基督徒,在各方面都具有正確的特質,基督信仰始終以其真實的光輝閃耀,無論從哪個角度和以何種身份來看都顯得卓越可愛:決心,我將像我竭盡全力成為那個在我時代活著的人一樣行事。1723年1月14日和7月13日。
64. 決心,當我發現使徒所說的「說不出來的嘆息」,以及詩篇作者所說的「心靈切慕的氣息」(詩 119:20)時,我將盡我所能地促進它們;我將不厭倦熱切地表達我的渴望,也不厭倦重複這種熱切。1723年7月23日和8月10日。
65. 決心,我一生中將非常多地操練這一點,即以我所能達到的最大開放度,向上帝陳明我的道路,向祂敞開我的靈魂,我所有的罪、試探、困難、悲傷、恐懼、希望、渴望,以及一切,和每一個情況,正如曼頓博士在詩篇119篇的講道中所說。1723年7月26日和8月10日。
66. 決心,我將努力在所有地方和所有場合,始終保持和善的態度,以及言行舉止,除非職責另有要求。
67. 決心,在苦難之後,檢視我從中得到了什麼好處;我從中獲得了什麼益處;以及我本可以從中獲得什麼。
68. 決心,坦率地向自己承認我發現自己所有的軟弱或罪;如果涉及宗教,也要向上帝承認整個情況,並懇求所需的幫助。1723年7月23日和8月10日。
69. 決心,永遠做我看到別人做時會希望我曾做過的事。1723年8月11日。
這些是喬納森·愛德華滋在生命早期所形成的卓越決心,在隨後的歲月中,他將它們視為不僅僅是無關緊要的記錄,而是包含屬靈生命偉大原則的文獻。這些決心顯露出對人心的深刻而廣泛的認識,對其缺陷的確信,對其危險的生動預感,以及對其所有傾向都應歸向上帝和一切事物的強烈關切。
為其神聖旨意所要求。在所陳述的每一個細節中,都顯露出非凡的良心敏感度。
能寫出這些文字的人,絕不是一個能輕易玩弄罪惡,或在未經受冒犯良心即時責備的情況下,踏入任何罪惡道路的人。這位聖潔的人甚至在遠處瞥見罪惡時都會顫抖;他無法甘願靠近並審視其誘惑。他習慣於在聖潔的氛圍中呼吸,最輕微的腐敗氣息都會立即影響他的屬靈體質。他除了與無虧的良心相關的幸福之外,別無他求。
所有這些規則都是高度蒙光照的良心所提出的建議。它們也表明他時刻意識到那位鑒察人心的上帝的存在和精確觀察。這位作者活著,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他將主常擺在他面前;在所有場合都鼓勵對上帝榮耀的熱切關懷,這是他渴望在地上和天上生活的宏偉目標,與此目標相比,所有其他事物在他看來都不過是瑣碎。如果這個目標達成了,他所有的願望都滿足了;但如果這個目標失去了或未能完全達成,他的靈魂就充滿了痛苦。這些《決志》充分證明了作者對林前 10:31 精神的領會:「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它們也闡明了他對品格一致性重要性的看法。他不滿足於對真理的精確理解,或任何形式的外在宣稱,而沒有聖潔的品格一致性。他研究、他欽佩、他展現了福音的影響力;「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是他熱切追求的崇高目標。他深知基督的追隨者被要求「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在世上發光如明燈,不僅用言語也用榜樣教導人;他渴望藉著向屬靈國度的成員和世人展示一個能宣告信仰真實與美好的榜樣來榮耀上帝。
從這些《決志》中進一步顯明,他的心靈最渴望在聖潔的每一個方面日日進步。他裡面存在著一種活躍的屬靈原則,促使他不斷向前,無論路上有何障礙。只要他裡面還存留一絲罪惡,只要有一點恩典有所欠缺,或有一項職責未能完全履行,他就無法滿足。他渴望天國的聖潔完全,並滿心歡喜地期待那一天,當他醒來時能擁有上帝的樣式。毫不奇怪,憑藉這些情感和感受,他達到了鮮有匹敵、或許從未被超越的崇高品格。
這些引發上述反思的《決志》或許是「對各年齡層的人,尤其是對年輕人而言,是最好的非受默示的基督徒職責總結,是人類心智迄今所能形成的,在福音美德上取得崇高成就的最佳指南。」它們揭示了作者自身的品格,並且極其出色地能夠提升每一位敬畏罪惡、並喜悅上帝旨意純潔的讀者的品格。
[6] 前二十一條是一次寫成的;接下來的十條是在隨後的一次寫作中完成的。其餘的則是偶爾寫成的。它們都寫在兩張獨立的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