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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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解經與光照
第十章 解經與光照

第十章

解經與光照

我們現在擁有一份神聖、超自然的啟示,它奇蹟般地受默示,以至於每個字都無誤,其正典範圍也已確定。接下來是它被賜予的至關重要的目的——理解和應用它。這就是我們在討論喬納森·愛德華滋與聖經時所要探討的釋經學問題。

聖經的解釋

從某種意義上說,愛德華滋幾乎每天都在處理聖經的解釋。他所有著作中的所有筆記都直接或間接地涉及這項工作。我們從未見過一篇講道不是以一段聖經經文開始,並在整個講道中闡釋和應用它的。

愛德華滋對聖經、其解釋及其神性最直接、最全面的陳述,可能是在他開始講道生涯後不久寫的一篇雜記中找到的。我們之前曾提及,但現在我們將其全文引用:

聖經。當一個人詢問我們是否有聖經根據來支持某個教義時,問題是聖經是否以任何方式將其呈現在心靈之眼或理性之眼面前。我們沒有理由斷言上帝的意圖是透過聖經,以如此多的詞語,宣告他要我們相信的每一個教義。聖經可能支持許多我們已經知道的事情。如果聖經所說的,加上理性所清楚的,引導我們相信任何教義,我們就應當將自己視為被聖經教導了這個教義。上帝可以隨心所欲地在聖經中啟示事物;如果透過他在那裡啟示的,事物以任何方式清楚地顯明給悟性或心靈之眼,我們就有責任將其視為他的啟示。(啟 1:1-20)

有幾點似乎值得注意。首先,沒有提倡任何特定的釋經原則,無論是字面、寓意、末世論或靈意。問題只是「聖經是否以任何方式將其呈現在心靈之眼面前……」。據推測,任何類型的解釋,只要合理,都是有效的。第二,無論是重生或未重生,都沒有堅持任何特殊的性情。此外,第二,「理性所清楚的」加上聖經所教導的,證明了「教義」。這似乎不僅僅是通常的「公正和必要的推論」(愛德華滋肯定會將其視為訴諸「心靈之眼」)。「理性所清楚的」似乎不僅包括隱含的,也包括不言而喻的和經過充分推理的聖經外資料。在《意志的自由》中,愛德華滋曾將「形而上學」證明為理解和證明任何核心聖經教義,特別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幾乎唯一方式。第三,無論聖經被發現教導什麼——「我們有責任將其視為他的[上帝的]啟示。」「無論什麼」是一個包羅萬象的詞,它對悟性所看到聖經所肯定的每一個單一項目都具有權威。這裡沒有限制於「規範的」、「本質的」、或與「信仰和道德」相關的事項的空間。最後,接受是「責任」問題,對愛德華滋來說,這意味著講道和實踐。這句話可以解釋他的一生和事業。

除了解釋的形而上學基礎之外,還有一個上層結構,愛德華滋稱之為聖經的「雙重意義」。這種「雙重意義」在另一篇雜記中被稱為「多重教導」:

對於一位悟性無限、能同時全面而完美地看到許多事物、說話時能看到與其話語有任何形式一致的所有事物、知道如何將其話語適應於許多事物、從而比其他人說得無限更全面、並能自然地指出許多事物的人來說,我說,這樣的人說話時,應當在其話語中包含多重教導。舊約中的「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這句話,涉及兩個不同的事物,這在舊約中許多其他短語在新約中的應用中是顯而易見的,無可辯駁。

在某些情況下,人類的說話者或作者本身並不理解「雙重意義」的第二層暗示。「上帝的啟示如同光照在黑暗的地方」是發展這一點的講座和講道的主題。

愛德華滋是一位「字面主義者」。他解釋說,「文字」除了與思想相關之外,毫無用處。「因此,舊約的恩典時期是無益的,除非它指向新約所事奉的聖靈。」(林後 3:17)林後 3:17 說:

主就是那靈,這意味著基督是舊約的屬靈之光。現在我們是面對面地看,而不是透過預表。在這樣看的時候,我們被改變成基督的樣式。所以基督是太陽,聖靈是光線。傳道人反過來告訴人們,但只有聖靈才能使他們看見。

根據愛德華滋的說法,舊約是一個預表性的恩典時期。即使在這裡,他也是一個字面主義者。這就是每個人都是字面主義者,但又沒有人是字面主義者的意義。也就是說,字面主義必須指文件的文字或詞語本身。當一個人轉向這些詞語時,他會發現思想,愛德華滋說。這些思想與詞語中的「字面」或其他意義相關。例如,假設我們建議這個詞是「木頭的」(wooden)。人們會立即想到其意義或概念:「與木頭相關的」。如果表達是「木桌」(wooden table),這就符合了。假設這個詞是「木訥的表達」(wooden expression)。「與木頭相關的」這個意義就不完全符合,因為表達不是由木頭製成的。但它必須在某種意義或形式上符合,也就是說,在某種比喻意義上。那麼,「木訥的表達」就是一種像木頭一樣、僵硬、不靈活、靜態、沒有表情的表達。這在某種意義上是「木頭的」在「木訥的表達」這個詞中的「字面」意義。這就是「詞語」(文字)實際上的意思。所以我們說,在詞語的基本意義上,每個人都是字面主義者,但又沒有人是。每個人都從文字開始,首先轉向它們的普通(「字面」)意義,如果他發現這不符合,他就會忠實於文字(詞語),轉向由字面詞語所決定的「非字面」(!)比喻意義。所以字面方法不一定是「字面」的,而比喻方法總是「字面」的。如果一個人將「木訥的表達」這個詞解釋為指一張木頭做的臉,他就不會忠實於「字面」意義。

因此,正是愛德華滋的字面主義使他成為一個如此徹底的預表論者。然而,這並非他自己的想法,而是舊約的:「舊約中的事物是彌賽亞、他的國度、他的救恩的預表,這從舊約本身就顯明了。」《彌賽亞的預表》這部巨著試圖證明聖經中的預表論,而《圖像與影子》則在自然界中做同樣的事情。

預表論在愛德華滋的著作中無處不在。我們從他的《聖經筆記》中隨機抽取一個例子。我們有筆記的聖經第一節經文是(創 1:2)創 1:2:

「地是空虛混沌。」地球或這個下界最初的狀態,顯示了它後來將會是什麼樣子,即一個混亂和空虛的世界,充滿邪惡,虛空的虛空。同樣,人在嬰兒期的最初狀態,是人自身永遠是什麼樣子的寫照,一個貧窮、污穢、無助的蟲子。

愛德華滋的講道也常常是預表性的。例如,他關於(林前 10:8-11)林前 10:8-11 的講道:「我們所記載的上帝古時降在惡人身上的那些可怕的暫時性毀滅,是上帝永恆審判的預表和影子。」又如,對(林前 10:11)林前 10:11 的處理是典型的:「以色列人在從埃及經過曠野到迦南的旅程中所發生的事,是靈魂在屬靈旅程中所發生的事的寫照。」關於(林後 3:18)林後 3:18 的講道解釋了愛德華滋對「面對面」釋經學的理解。

因此,愛德華滋的預表論並非非字面性的。當他發現舊約聖經的大部分意義是預表性的時,他並沒有偏離舊約聖經。對他來說,這就是這些詞語所傳達的。看不到這一點就是錯過了聖經的字面信息。將其貶義地稱為「靈意化」是不公平的。這種「靈意化」或「預表化」是解釋其字面意義。不這樣做將是木訥的,而非字面性的。

但如果這是舊約中許多內容的字面解釋,那麼「現在我們是面對面地看,而不是透過預表」這句話暗示了什麼釋經學呢?「字面」我們知道,「預表性」我們理解;但什麼是面對面的釋經學呢?這將我們帶到愛德華滋關於光照的迷人概念。

光照

雖然內在證據和確鑿的外在證據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但這個事實是透過神聖的光照傳達到個人心中的。要知道上帝的靈賜給了基督,就是讓祂也賜給你。除了基督的話語,沒有任何其他書能觸及人心。這個事實表明,光照的內在奇蹟也是一種「外在」證據。只有上帝的話語才能「制服人心」。愛德華滋顯然同意《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該告白在列舉了許多聖經「論證,藉此它充分證明自己是上帝的話語」之後,謹慎地補充了重要的提醒:「然而,儘管如此,我們對其無誤真理和神聖權威的完全確信和保證,是來自聖靈內在的工作,藉著並與聖言在我們心中作見證。」

上帝實際拯救性地觸及人類靈魂的關鍵點是知識。沒有知識,任何宗教性質的事情都不會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除非人們聽到福音並接受外在的呼召,否則他們永遠不會有確信、感動、覺醒、尋求或任何其他東西。這種知識必須是健全的聖經知識。正如我們所見,未重生的人可能擁有這種知識——「可能對神聖事物有智力上的看法,就像一個人可能對甜食有些了解或看法,但從未品嚐過它們一樣。」這嚴格來說是他們所擁有的外在或僅僅是思辨性的知識。上帝以不同於對重生之人的方式與他們溝通:

上帝的靈在兩種情況下的運作方式截然不同。祂確實可能作用於屬血氣之人的心靈;但祂在聖徒的心靈中運作,作為一個內住的生命原則。祂作用於未重生之人的心靈,作為一個外在的偶然代理者;因為在作用於他們時,祂並沒有將自己與他們聯合。

甚至魔鬼也可能有思辨性的知識。但這種未重生之人與魔鬼可能擁有的思辨性知識顯然不足以得救。「人心中任何與魔鬼所經歷或所受的性質相同的事物,都不是得救恩典的確切標誌。」

人可以擁有健全的知識而未重生,但他們不能在沒有健全知識的情況下重生。悟性的徹底確信是所有宗教的根基。信心是一種理性的行為,從來沒有人真正運用信心,卻沒有看到他應該這樣做的理由。

愛一個完全未知的事物,不符合人類靈魂的本性……人的本性就是如此,沒有什麼能進入人心,除非透過悟性之門。沒有先有理性知識,就不可能有屬靈知識。

那麼,聖靈在拯救性地光照人心方面有何作用呢?祂「幫助我們接受聖言中的啟示」。人們聽說基督的可愛,但除非他們接受光照,「他們對那甜美沒有任何品味,就像一塊石頭的雕像,即使你把蜂蜜放進它的嘴裡,它也嚐不出味道一樣。」愛德華滋引用斯托達德的話說,聖靈並沒有「啟示聖言中未啟示的新真理」。聖靈的溝通不是「秘密的耳語」,也就是說,不是傳授新的命題。

換句話說,神聖而超自然的光只是光——它本身並不是知識。宗教知識來自理性,即自然理性,但這種知識的「美」、「卓越」或「可愛」在神聖而超自然的光啟示它之前,自然理性是看不到的——對自然理性而言。這種神聖的光來自上帝,它在重生之人身上的體驗被稱為「心靈的感受」,以區別於——但並非脫離——心靈的推理。雖然與推論性智力不同,但它與之不可分離。只有當心靈中透過自然理性先有教義知識時,「心靈的感受」才能揭示其美。愛德華滋會說:沒有心靈感受的宗教概念是空洞的;沒有宗教概念的心靈感受是盲目的。

愛德華滋的宗教知識理論可以用攝影沖洗過程來表示。當照片首次在乳劑上拍攝時,什麼也看不見。當膠片沖洗出來時,照片就顯現了。顯影劑沒有為照片添加任何原本不存在的東西,但它使照片可見。屬血氣的人心中可能有宗教的畫面;他們可能有許多這樣的畫面;他們可能比重生的人有更多,甚至更好的畫面。但這些精美的畫面沒有一個被沖洗出來。神聖而超自然的光是上帝用來使神聖真理的美麗和甜美顯現給重生之人的顯影劑。

「神聖而超自然的光」是許多講道的主題。「正是對基督裡上帝榮耀的看見,而且唯獨是它,改變了上帝的選民,使他們像上帝。」愛德華滋在另一篇講道中說:「從來沒有一個人,一旦明白了基督是怎樣的一位,他的心就不會被祂無誤地吸引。」在另一篇講道中,他肯定對上帝的真愛和知識會使人與上帝同化,並使人分享祂的性情。還有一種「對神聖事物的屬靈理解,這是所有屬血氣和未重生之人所缺乏的。」屬靈知識超越了惡人所能擁有的一切知識。

正是因為這種屬靈知識的本質,愛德華滋才能說:「沒有人像上帝那樣教導。」提到了人類教師不如上帝的四種方式:沒有人能傳授行所教導之事的意願;沒有人能傳授如此卓越的知識;沒有人能如此有效地教導;沒有人能使門徒愛他所恨的。

儘管神聖之光與教義知識之間關係密切,但這種光主要不是智力上的,而是情感上的。雖然智力是這種異象的必要基礎,但異象超越了智力。愛德華滋清楚地闡明了它究竟是什麼。它是對神聖屬性「可愛」的看見。這些屬性可以在沒有神聖之光的情況下被理解,但它們的可愛卻無法以其他方式被看見。魔鬼可以知道這些屬性,但不知道它們的美。只有敬虔的人才能「感性地」領會福音的主要內容。

愛德華滋在講道(林後 2:14)林後 2:14 時,討論這種救贖經驗不是用光,而是用氣味來形容。「對基督的屬靈知識,就像靈魂對基督所散發的甜美芬芳。」他指出了與嗅覺經驗相似的五點。第一,在嗅覺中,所感知的是物體美好而卓越的本質。第二,在嗅覺中,我們對美好有直接的感知。第三,「在嗅聞或品嚐甜美芬芳時,所獲得的對事物卓越性的知識或概念,其性質和種類與任何其他方式所能獲得的完全不同。」第四,如果我們有芬芳,所感知的美好就被感知為卓越。第五,這種經驗必然意味著認可,因此與單純的思辨不同。

神聖之光不僅僅是思辨性知識,而且對於完全正確的思辨性知識也是必要的。這一點在愛德華滋的著作中沒有得到廣泛的闡述,他的許多評論,例如關於魔鬼卓越的思辨性知識的評論,似乎與之相反。然而,關於(太 13:23)太 13:23 的手稿講道談到敬虔之人看到聖言中「神性的內在印記」時所產生的新判斷。

在聖言中可見神聖威嚴的印記,神聖智慧的印記,神聖聖潔的印記,以及神聖恩典的明顯標誌,這些都證明上帝的話語確實源於神聖的威嚴、智慧、聖潔和恩典。在上帝的話語中,有著與人類話語中人性表現一樣恰當的神性表現。上帝開啟有益聽者的悟性,使他們看見這些神性的印記和表現,以至於他們將其聽作上帝的話語。他們彷彿聽見上帝說話。

光照依賴於知識。知識在同樣的意義上不依賴於光照。光照有力地促進知識。一旦上帝使知識在屬靈上活起來,聖徒就會渴望更多這樣的知識,以便更多活潑的經歷成為可能。「心靈的感受」促進了頭腦的興趣。「對上帝和神聖事物的屬靈救贖知識極大地促進了思辨性知識;因為它使心靈投入到對這類事物的探索中,並極大地幫助人們清晰地理解它們;因此,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擁有屬靈知識的人比其他人更有可能對宗教事物有良好的教義認識……」但愛德華滋急忙補充說,「這種認識可能不是真聖徒的顯著特徵。」單純的思辨性知識絕不能與救贖性的心靈知識混淆。

雖然有一種神聖的光照標誌著歸信的時刻,但這些異象在基督徒的一生中是間歇性地賜予的。它們通常是短暫的榮耀顯現,類似於太陽從雲後出來。所愛的人就像山上的羚羊。然而,這種瞥見是令人安心的。保證所愛之人存在的不是時間的長度,而是看見的本質。一位當代蘇格蘭牧師,埃比尼澤·厄斯金,經常談到「閃現」,他顯然是指這些豐富但罕見的神聖榮耀的景象。隨著厄斯金年齡的增長,他對它們的依賴減少了,這或許印證了愛德華滋的說法,即它們是罕見的。這些景象、發現或閃現的目的不是讓觀看者停留在變形山上或凝視天堂,而是將光芒輻射給他人。因此,愛德華滋呼籲「那些最近被光照的人——不僅要被光照,還要發光。」

喬納森·愛德華滋與聖經

我們該說什麼呢?對他而言,聖經無非是口頭默示且無誤的上帝話語,他總是,正如以賽亞所勸告的,對這話語「戰兢」。當他日夜研讀並在整個事奉中宣講時,這話語在他裡面自由運行。它在內部得到證實,也透過外部憑證得到確認。這是一本「可畏的書」,對惡人發出可怕的警告,對謙卑悔改者發出奇妙的應許。因此,愛德華滋,被其權威「框住」的他,無論得時不得時都宣講它,努力使其獨特而救贖的信息清晰有力,同時充分意識到,除非上帝親自將祂神聖而超自然的光投射到聖經的書頁和其宣講上,否則北安普敦或任何地方的罪人永遠不會看見並接受它為上帝自己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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