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 2:11
腓_2:11。「無不口稱……」在舊約中引用的地方,原文是「萬口必憑我的名起誓」,這證實了舊約中經常提到的「指著神的名起誓」作為神子民的一項重大義務,是指公開承認真神,並與他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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