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果真正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在於情感,那麼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在上帝面前有多麼大的理由感到羞愧和困惑,因為我們對宗教的偉大之事沒有更多的感動。從前面所說的看來,這源於我們真正的宗教太少。
上帝賦予人類情感,其目的與他賦予人類靈魂所有官能和原則的目的相同,即讓它們服務於人類的最終目的,以及上帝創造人類的偉大事業,那就是宗教的事業。然而,在人類中,他們的情感在其他事情上比在宗教上更被運用和投入,這是多麼普遍啊!在涉及人們世俗利益、外在享樂、榮譽聲望以及自然關係的事情上,他們的慾望是熱切的,他們的胃口是強烈的,他們的愛是溫暖而深情的,他們的熱情是熾熱的;在這些事情上,他們的心是柔和而敏感的,容易被感動,深刻地被影響,非常關切,非常明顯地受到影響,並且極度投入;因世俗損失而極度悲傷,因世俗成功和繁榮而極度喜悅。但大多數人對另一個世界的偉大之事是多麼麻木不仁和無動於衷啊!他們的情感是多麼遲鈍!他們的心在這些事情上是多麼沉重和剛硬啊!在這裡,他們的愛是冰冷的,他們的慾望是微弱的,他們的熱情是低落的,他們的感恩是微小的。他們怎麼能坐著聽聞基督耶穌裡上帝之愛的無限高深長闊,聽聞他將他無限寶貴的兒子獻上,作為人類罪惡的犧牲,聽聞無辜、聖潔、溫柔的上帝羔羊在臨死前的痛苦、血汗、響亮而痛苦的呼喊以及流血的心中所顯現的無與倫比的愛,而這一切都是為了敵人,為了將他們從應得的永恆焚燒中救贖出來,並帶入無法言喻的永恆喜樂和榮耀;然而他們卻依然冷漠、沉重、麻木不仁、漠不關心!如果不在這裡,我們的情感操練在哪裡才是合適的呢?還有什麼比這更需要它們呢?如果不是這樣一個場合,還有什麼能成為它們活潑而有力操練的合適時機呢?還有什麼比這更偉大、更重要的事物能呈現在我們眼前呢?還有什麼比這更奇妙、更令人驚訝的呢?或者更密切關係到我們的利益呢?我們能想像智慧的造物主在人性中植入情感這樣的原則,是為了對我們有用,並在某些合適的場合被操練,卻在這樣一個場合保持靜止嗎?任何相信這些事情的基督徒,能抱持這樣的想法嗎?
如果我們應當全然運用我們的情感,如果造物主在創造人性時,將這些原則納入其中並非不明智之舉,那麼當這些原則變得空虛無用時,它們就應當被運用在最值得它們的對象上。然而,基督徒在天上或地上,還能找到什麼比耶穌基督的福音所向我們揭示的事物,更值得成為他們景仰與愛慕、熱切與渴望、盼望、喜樂以及熾熱熱情的對象呢?在福音中,不僅宣告了最值得感動我們的事物,而且是以最感人的方式呈現出來。那蒙福的耶和華的榮耀與美麗,其本身最值得成為我們景仰與愛慕的對象,在那裡以最能想像的方式呈現出來,如同它在道成肉身、無限慈愛、溫柔、憐憫、受死的救贖主臉上,閃耀著所有的光輝。上帝羔羊的一切美德,祂的謙卑、忍耐、溫柔、順服、愛與憐憫,以最能感動我們情感的方式呈現在我們眼前,這是任何其他方式都無法比擬的;因為所有這些美德都在祂最感人的境況中,經歷了最大的考驗,達到了最高的發揮,從而有了最明亮的彰顯;甚至當祂承受最後的苦難時,那些祂因著對我們溫柔的愛與憐憫所忍受的、無法言喻且無與倫比的苦難。在那裡,我們罪惡可憎的本質也以最感人的方式顯明出來:因為我們看到罪惡的可怕後果,我們的救贖主為我們承擔,為此受苦。在那裡,我們也最感人地看到了上帝對罪惡的恨惡,以及祂在懲罰罪惡時的忿怒與公義;因為我們看到祂公義的嚴格與不變;以及祂忿怒的可怕,在一位對祂無限親愛、對我們充滿愛的人身上,如此可怕地懲罰我們的罪惡。上帝在我們救贖的事上,以及在祂藉著福音向我們啟示的榮耀護理中,安排萬事,彷彿一切都是特意設計,以期最大限度地觸及我們心靈最柔嫩的部分,最敏銳而強烈地感動我們的情感。因此,我們有何等大的理由謙卑至塵土,因為我們竟沒有更受感動!